在1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老外撞大妈事件”提出有关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的相关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97条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实施三年以来,据我现在掌握的情况,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总人次为20多万人。
[记者]2014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727万人,有哪些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最近发生了老外撞大妈的事件,最后公安部门阐明这个外国人是非法就业。我想问一下,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的情况怎么样?对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有什么解决措施?人社部在2011年开展了一项工作,要求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保,多少外国人参加了中国社保?
[信长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写了一大段话,我反复学习,觉得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非常重要,从经济角度看,关系到人力资源开发、产业转型升级;从社会角度看,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从个人角度看,关系到个人发展、家庭的幸福。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明年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比今年还要大,教育部发布的数字是727万,这从就业角度看,确实感到压力比较大。从人才供给的角度看,这又是一件好事。它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的,还是供求结构有些不匹配,这反映出有些专业设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还是有些脱节,也有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就业意愿与岗位需求也不太匹配。当然从工作角度看,也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
希望高校毕业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14日在天津与部分高校毕业生座谈的讲话。他希望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转变就业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去,把人生的路一步步走稳、走实,善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情,希望媒体在这方面和我们一起加大宣传力度。
[胡晓义]我来回答你刚才提出的第三个问题。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97条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实施三年以来,据我现在掌握的情况,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总人次为20多万人。
顺便我再说一个信息,现在我们国家日益融入国际经济发展,也有很多企业走出去,所以既有外国人来华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也有我们走出去的企业和员工参加当地社保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相关的国家之间要签订有关的社会保险协议,我们在这三年里,同时和十几个国家开展了有关社会保险协议的谈判。前天我们和丹麦王国政府签订了《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第一个两国之间的社会保险协议,这也有利于规范各国公民在就业地参加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