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民技术公告,控股股东拟以17.95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7.5%国民技术股份转让给9位自然人,一旦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国民技术将成为创业板第10家“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
像国民技术这种“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不在少数。据Wind资讯统计显示,截至11月11日,共有76家A股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IPO暂停期间,上市公司总量没有增长,但是无“主”公司数量却大幅增加,Wind资讯今年4月的统计显示,沪深两市共有58家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七个月增加了18家。
无主之城最易成为商家必争之地。维持现状、被举牌收购,“小股东篡权”从而从“无主”变为“有主”都有可能随时发生,无实际控制人企业背后的利益争夺,将会随时影响企业的发展方向。
在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中,多家公司的大股东为自然人,这些公司多为高科技公司,如硅宝科技、华胜天成、积成电子等,比较极端的情况是华昌化工,其控股股东华纳投资的股东为167个自然人。大股东控股比例最小的是南玻A,其第一大股东仅持股3.62%,而比例最大的不超过30%。
这些公司中,有的实际控制人缺位已长达数年,*ST中冠(000018)实际控制人缺位已经近10年;有的则是刚刚进入无主行列,如上市不久的南大光电,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均不超过30%,也没有单一股东能够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且公司前四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无主公司一般有两种来源,第一种是“天生无主”。一位投行界资深人士表示,许多创业板公司创业时期多采用合伙人制,出资人与出技术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地位同等重要,因此,在股权结构安排中,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股东间有的只是互相制衡的契约关系。也有一些企业的股东为了避开上市后的股票交易锁定期,故意不确定实际控制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慧告诉记者,在IPO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会要求有合理的解释,但并未将其作为硬约束。正因为如此,诸多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未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严格认定,这在创业板公司中是常见现象。
另外一种无主公司是因重组、大股东减持等后天原因被迫陷入“无主”地步。如ST科健是由于原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因执行破产重整程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破产清算,中国信达作为公司及原第一、第二大股东的债权人,因受偿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信达公司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或管理,也不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因此公司不再有实际控制人。
较危险的无主公司是被大股东当提款机掏空后剩下壳资源,再利用重组消息拉升股价,市值膨胀,大股东借机退出,顺便转移有效资产,留下无主公司恶性循环。这种公司一般潜藏在ST类公司中。
内外股权争夺频仍加大公司风险
在公司无“主”阶段,对公司稳定与持续性产生最大危险的是内外部股权争夺。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小统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能够维持现状的无“主”企业,通常是体量较大,经营相对稳定,难以通过二级市场的举牌撼动其股权架构,比如银行、国内一线房产企业。
对大多数无“主”企业尤其是创业板公司来说,被资本炒作甚至控制人变更是普遍的结果, 尤其是大股东所持股权低于10%,总股本不大,债务清晰的上市公司容易成为被举牌收购的对象。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四环生物,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有3.9%,没有实际控制人,上市20年来,6次更换大股东,两度被ST,可谓饱经波折。
近来,上市公司被举牌的案例很多:11月27日,大股东持股不足10%的金地集团被生命人寿举牌;今年2月,大商股份被茂业系举牌;从去年12月到今年9月,珠海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度举牌力合股份。
在以往的举牌收购中,借壳是较常见的目的,近日证监会出台新规,创业板不允许借壳,A股借壳条件等同于IPO,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主公司不再面临被举牌的风险,实际上该种风险并不会因此减少多少,因为举牌还可能是私有化,或者纯粹的股权收购。一位投行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在利益驱动之下,被举牌已经不再是需要规避的风险,而异化为股东追求的利好。一位资深券商分析师向记者透露,有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表面持股量很少,造成股权分散的假象,股东普遍持股量偏少是吸引投资者的诱饵,幕后人士实际上操纵着大量市场流通股份。而此时所谓的被举牌风险,其实已经成为背后“实际控制人”最希望看到的,公司一旦被举牌,则将引发股价大涨,为大股东牟利提供了绝佳机会。
此外,对企业稳定的威胁也可能来自内部,刘小统律师提醒,“无主”公司群龙无首之下股东间暗自角力,争夺公司控制权,引致董事会、管理层频繁更替,公司治理无序,企业经营不稳定的案例屡见报端。今年,锦州港股权争夺战就是二股东大连港集团联手三股东锦港国资,以股权数量优势逼大股东东方集团让位。
公司治理水平优劣成维稳关键
由于股权分散,股东之间难以形成抵制恶意收购的措施。多家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是无“主”公司保持现状时通常采用的安全策略。
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将控制权锁定在一起,来保证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稳定,进而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为防止无实际控制人风险上升,有不少此类公司采用了类似做法:荃银高科因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7位主要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11年,鄂武商小股东发起股权收购,大股东寻找一致行动人、采取强硬停牌措施来抵制股权被夺风险。
然而,这种协议只是从表面上稳定了现有的团队,如果未来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或出现几个股东任意组合,左右公司决策,表面上稳定的团队就很容易形成派系,从而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运转,最近乾照光电三位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实际控制人缺位时,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抵御各种风险的压力就落在了公司管理层身上,其中,如何抵御外部举牌收购并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对公司管理层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刘小统指出,国际上如微软、苹果等大公司股权也相对分散。微软能维持发展,核心在于比尔·盖茨的个人领导能力和控制力。苹果因乔布斯出局,公司业绩曾出现下滑,待乔布斯重新掌控公司后,公司取得辉煌的成就。这两个事实的共性在于,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会对公司治理有更高的要求。
但是管理层过强又会产生新的问题。一位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人士指出,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单一股东缺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缺乏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而股东对董事、高管缺乏有效的监控,也容易引发内部控制人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为此,该人士建议,可以通过适当的薪酬结构使双方的利益区域一致,从而调和公司管理层与外部股东之间的利益偏差,保证无“主”企业平稳发展,以待未来合适的实际控制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