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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递延纳税壮大企业年金 补足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2013年12月06日 20:53    来源: 新华网     韩洁 高立 徐博

  随着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解决养老问题越发受到关注。中国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6日联合对外发布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被视为中国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积极信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被视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以税收优惠加快建设补充养老保险,有助于让中国企业或单位职工在退休后获得更多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统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1991年明确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很不平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大部分城镇就业人群,而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比较缓慢。

  对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说,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仍处在起步和推广阶段,还没有实现广覆盖。“递延纳税政策以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递延纳税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这一模式强调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此次财政部等三部门研究出台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就是在研究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对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完善。

  根据三部门通知,中国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等三部门表示,此次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递延纳税政策对个人的好处首先就是税率降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计税率来征收的,收入低,适用的税率也低。退休后的收入一般比在职时收入要少,所以补充养老金对应的税率也较低。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如果现在单位给你发1000块钱,假定边际税率10%,你就要缴纳100块钱的税。如果这1000块钱作为企业年金缴费,虽然几十年后领取时也要缴纳100块钱的税,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这100块钱的价值也就寥寥无几了。”他说。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占全部职工比重还不到10%。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不佳的背景下,如何吸引更多企业和单位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必须面对的挑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推广需要一定的条件。国家在起步阶段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补充养老保险更快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助于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朱青认为,未来企业年金能否快速发展,还取决于资本市场是否完善以及投资回报的高低。如果用于投资的这笔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较低,职工还是不愿意参加。此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一旦发展起来,有助于个人增加现期的消费,扩大内需。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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