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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基金:完善发行体制改革 奠定健康发展基石

2013年12月06日 08:28    来源: 新华网    

  证监会11月30日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核心内容是,推行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与措施、强化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诚信与责任、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提升市场的“三公”水平。

  《意见》的发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精神在证券行业的落实,新的发行改革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升证券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从细则来看,本次改革的原则与目标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注册制”并非降低门槛,信息将更加透明。新股发行机制将由“审核”制,向“注册”逐渐转变,消息一经披露,市场出现了一定的恐慌。事实上,“注册”制并没不是降低上市门槛,而是由之前的“闭门审核”,向公开披露发行资料并由市场进行判断,这种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转变。“审核”制,从根本上讲,有其弊端,比如:利益输送、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注册”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得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更加透明、公开,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由市场来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市场化水平以及公平度。此外,《意见》中提到“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较以往马拉松式的审核周期,效率大幅提升。

  《意见》强化了新股发行中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一旦发现“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将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意见》就典型违规情况,给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新股发行相关各方责任,并有一定的法律配套,大幅提升违规成本,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与公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了市场化发行,包括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回拨机制、以及超募后老股份转让等。处处强调市场的决定作用以及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改革目的。

  总体来看,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进一步厘清了在新股发行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提升了发行效率与“三公”水平以及信息披露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提升拟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奠定了A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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