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密集出台了关于新股发行、优先股试点、上市公司现金分工、借壳上市等一系列与资本市场未来发展休戚相关的重要政策,结合我公司整体定位以及目前业务发展的重心,我们特别注意到《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发布,该指导意见宣告了一个新的投资品种——优先股市场在中国的诞生,并就此将进一步拓宽基金公司在固定收益领域的可投资范围。
从优先股这一投资品种的产品特点看,其与永续债券有较大相似之处,且其股息率虽低于普通股但高于债权,以美国市场为例,优先股股息率一般比同评级债券票息水平高出200-300个bp,在收益率层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适合于希望能够获取长期且较高稳定回报的投资者,同时根据国外优先股市场的发展路径以及中国目前的实际市场环境看,银行、电力等大型蓝筹上市公司预计将成为潜在的优先股发行试点集中行业,这意味着至少短期内优先股市场的发行人相对而言普遍会具备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提供稳健回报的能力,这也将对投资者构成吸引力。
从对债市的影响看,首先在试点阶段,市场参与各方包括监管机构一般多处于“边走边看”的观望状态,优先股发行规模短期内出现迅速扩张的概率并不大;其次,考虑到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体量特别是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长期利率债品种和次级债品种(中国的永续债券市场刚刚起步,目前尚无太多可实际比较的先例)规模庞大,即使届时会对债市资金形成一定分流,其冲击也会很快消失,以次级债为例,从历史上看,其历次发行对当时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的冲击很小且持续时间很短,因此不必存在过分的担忧。
综上所述,结合当前中国实际的融资环境大背景,我们认为优先股的出台既可在发行端缓解银行等融资需求较大、负债比重过高企业的资本补充难题、优化其财务结构,又可在投资端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以及保险公司等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信用有一定要求的资金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更为多样化的选择,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品种体系以及培育更为成熟的中长期投资者群体等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开泰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