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因内幕交易,股民包巨芬一纸诉状将光大证券告上法庭,索赔9341.87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至此,光大证券内幕交易事件正式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这也是光大“乌龙指”后,内地首例股民索赔立案。昨日,光大证券截至收盘下跌1.38%,报9.29元。
截至昨日,已有多名律师向二中院提交了数十起涉及该事项的案件,涉及济南、广州、上海等多地股民。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已经向法院提交八个起诉案,索赔标的约120万元。这起案件具有股民维权的标杆性作用。”
此前,8月16日下午光大证券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11月14日,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述行为,罚没光大证券共计5.23亿元。
据此,许峰认为,“此次索赔诉讼时效为两年,即从11月15日起至2015年11月14日届满。提起索赔的受损投资者范围较窄。只能是在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间,与光大证券同时进行善意反向交易的投资者。”
具体来说,提起索赔需要满足如下条件:在2013年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间买入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及其对应的300只股票的投资者、在2013年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间买入180ETF基金、50ETF基金及其对应的200余只股票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