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公告了最新的上市进展,因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现金选择权和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申报已实施完成,换股股东持有的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或“东电B”)股份已按照1:0.886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浙能电力股份,预计浙能电力将于12月底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此前,东电B(900949)发布公告称,自11月7日起终止东电B股票上市交易,与此同时,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东电B已进入实施阶段。自9月29日,证监会正式核准浙能电力发行10.72亿股股份吸收合并东电B后。浙能电力A股上市就基本没有悬念?而因浙能电力资产优质,业绩稳定增长、吸并后整体实力增强,同时浙能核电权益装机规模大,核电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上市后或成为沪深市核电第一股。
“B转A”
具备借鉴意义
今年2月,东南发电B股公告了第一大股东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吸并完成后东电B股注销退市的预案,随后,于4月8日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浙能电力发行价格为5.53元/股,换股比例0.886。调低的发行价格与之前预案中发行价格区间的平均值相比,下降10.37%。5月30日,浙能电力和东电B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此次浙能电力换股吸并东南发电B方案自出台就受到资本市场高度关注,东南发电B股作为沪市纯B股,其开创了B股转换新途径,为解决资本市场B股问题再注一剂强心针。同时,因为是重大无先例事件,浙能电力的吸并方案也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因素,而东电B股的股东转为浙能电力A股股东,将长期分享浙能发电发展所带来的回报。
控股股东
增持承诺及上市后利好
此次进展公告内容中指出,为充分保障本次合并中东南发电换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浙能电力上市后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浙能电力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就增持本公司上市后A股股票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若浙能电力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A股股票收盘价低于5.53元,则本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直至以下三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增持当日收盘价不低于5.53元;(3)继续增持将导致浙能电力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浙能电力总股本的10%。另外,浙能电力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浙能集团已于2013年5月24日出具《关于提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承诺函》,浙能电力上市后以最近一期末的盈利为基础,向全体股东分配该期间可供分配利益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以本次合并完成后浙能电力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对于此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承诺,有市场研究人士分析认为,重组主导方在向外界传递浙能电力上市后的市场想象空间,促使增加投资者对其股票的信心。浙能电力成立于1985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系隶属于浙江省国资委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浙能集团作为运营电力板块业务的主要业务平台。同时,浙能电力是全国范围内排名靠前的火力发电企业,是省级发电企业中的领先企业,浙江省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发电资产布局合理,主要电厂都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随着一批大型高效清洁机组的建成投产,单机容量、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十二五电力电量方案》的预测,到2015年,浙江省最高负荷、用电量将分别达到7,165万千瓦和4,182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9.5%和8.4%。到2020年,浙江省最高负荷、用电量将分别达到9,186万千瓦和5,302亿千瓦时。因此,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和调整电力能源结构仍然是浙江省电力行业的发展方向。随着浙能电力一批大型高效清洁机组的建成投产,浙能电力装机容量保持稳步增长。
本次重组B股工作完成后,浙能电力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国有控股能源类上市公司之一。实现了浙能集团电力主业资产整体上市,达到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
截止12月2日,浙能电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新增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目前,浙能电力正积极推进将东南发电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合同、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转移及接收的相关工作。(证券日报 黄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