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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欠税房企自称被误解 专家认为应缴未缴不违法

2013年11月26日 16:40    来源: 法制晚报    

  多家房企被曝欠缴土地增值税一事仍在持续发酵,昨日两市地产股集体走弱,万科A市值一天缩水9亿。昨日晚间,近10家上市房企集体发布公告,否认欠缴土地增值税。华远地产更进一步指出,央视关于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应源于对税法的误解。

  影响:万科市值 一天缩水9亿

  上周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调查发现2005年至2012年这8年间,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该报道一出,立刻引起各界哗然,并遭到地产人士的炮轰和房企的否认。当晚,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连夜在微博撰写“任八条”驳斥央视报道,称相关报道应该是源于误解,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

  不过,昨天的资本市场明显受到此消息影响。昨日上午开盘,房地产板块下跌1.12%,排名板块跌幅排行榜第4位,虽然从10点半之后逐步走强,但是被曝光的上市房企股价多数走低。

  以万科A为例,其全天下跌1.03%,流通市值缩水9亿元;此外,金地集团流通市值也缩水2亿元。

  央视曝光的部分房企欠税额度

  企业 欠税额度

  雅居乐 83亿元

  SOHO中国 64亿元

  万科 58亿元

  金地集团 26亿元

  进展:上市房企 集体否认欠税

  昨晚,多家上市房企都纷纷发布了公告,澄清央视关于“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报道。

  其中,北京首开、万通地产均表示,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成本对本期结利项目计提了土地增值税,符合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

  金地集团则明确表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无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华远地产在公告中也指出,报道中关于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应源于误解。并表示根据土地增值税征管方式,华远在取得房地产预售款的同时,已经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对本期结利项目计提了土地增值税。

  早盘:走势偏弱 未来预期欠佳

  今日早盘沪深两市小幅低开,沪指报2184.33点,跌0.08%;深成指报8364.52点,跌0.18%。开盘不到5分钟,两市即双双飘红。截至记者发稿时,沪指一直在2190点附近徘徊。

  备受关注的地产股开盘整体上涨0.13%,昨晚发布公告的十余家房企中,仅金地集团、万通地产、北京城建、城投控股有不足1%的上涨,其他个股仍然下跌。

  大同证券分析师张诚认为,虽然房企否认欠缴土地增值税,但是政府对于房地产从严的政策调控却是不可否认的,在此次事件发生后,本届政府很有可能严格清算土地增值,未来地产市场的预期并不是很好。

  释疑

  “应缴未缴”该如何界定?

  记者查阅发现,“应缴未缴税款”在我国的税法、行政法规及有关规范性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一名税务人员表示,一般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 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没有缴纳税款的,统称为“应缴未缴税款”。

  经济学家王福重表示,房地产开发过程动辄几年且计算成本十分复杂,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预先征收、等项目全部竣工后多退少补”的办法。

  王福重表示,所谓的拖欠就是没有“少补”形成的,根本不是拖欠,而是合法的行为。

  “应缴未缴”是否合法?

  “应缴未缴”是否正常?

  “土地增值税清算有一定的条件,出现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人大财政金融学院一位教授表示,央视报道中对相关情况披露的并不详细,是不是“应缴未缴”还不能确定。

  这位教授表示,在房地产财务规则中,企业一般会在“应缴税金”科目下设“应缴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预缴土地增值税,即按照一定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然后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到项目完成或者完成多少的时候,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清算。”

  “应缴未缴”何处存在?

  上述教授告诉记者,土地增值税“应缴未缴”并不仅仅存在于房地产企业,“凡是转让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的都涉及到这个问题。单位卖房子也要缴土地增值税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都是要缴的。”文/记者 王思思 易朵


(责任编辑: 郑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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