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广东省高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图为腾讯公司律师当时接受采访时的情景。 新华社发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公告,于今天上午九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这是《反垄断法》出台5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360诉腾讯垄断案源于2010年的“3Q大战”。
2010年2月12日,腾讯以QQ升级时默认捆绑的方式,全面推广“QQ医生”(即后来的QQ电脑管家)。随后,360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以及给QQ加速、过滤广告等功能。 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了360的软件。在“3Q大战”不断升温之后,工信部开始进行调节。不久后,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
随后,“3Q大战”演变为诉讼战。腾讯公司首先在广东起诉360不正当竞争,半年后,360公司也在广东对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提起反垄断诉讼。 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中认为,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因为即时通讯服务的经营者及用户并不局限于国内 ,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和获得时,也无额外运输成本、价格成本或者其他成本。因此在全球市场中看,腾讯QQ并不具备市场垄断地位。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腾讯强迫用户进行“二选一”的做法属于限制交易行为,但由于法院同时认定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终,广东省高院驳回了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360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述,最高院决定于今天上午九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专家
观点
寻找竞争的“合法性边界”
“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竞争规则。”不少业内专家表示,针对目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现状,既要反对滥用市场权利,也要反对不正当竞争,这需要法律对竞争规则、竞争权限和竞争标准进行清晰界定,更需要企业相互之间调整好竞争关系,做到诚实经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积累来获取市场和用户的认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说,必须保障充分竞争,在企业的博弈中形成规矩,而行业的良性发展仅靠市场竞争是不行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之以恒地指导、引导、管理、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和司法要齐头并进,同时推动行业自律。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认为,知识产权法是鼓励“快鱼吃慢鱼”的制度,而传统的市场竞争是“大鱼吃小鱼”。现在,我们既要保护“大鱼”的合法利益,也要鼓励“新鱼”“快鱼”成长。处身市场中的企业,都要寻找竞争的“合法性边界”。不管如何,合法竞争越多,消费者获益越多。
徐瑄表示,这还涉及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文化的问题,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些边界是法律难以划清的,而是需要企业之间形成相互尊重创新的价值观念,尊重任何一个创新的劳动,使用或获得他人的创新成果应通过正当的手段。
专家建议,国内互联网企业要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如果能得到专利保护,就难以被抄袭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