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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关于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3年11月25日 09: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关于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光大证券将于2013年11月26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05,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2月3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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