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德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争议评议协会成立大会在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召开,全市银行、证券、保险32家单位加入协会,承诺积极配合协会调解并自觉履行评议结果。自此,由人民银行推动的绵阳、德阳两市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两市老百姓如果遇到金融消费纠纷,可以向协会投诉,由协会调解、评议。这种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金融界都属于首创。
试点金融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
随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金融纠纷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市民生活当中。明明是存款,结果去取的时候变成了保险;销售人员说是保本的理财产品,结果到期发现亏损了……
经过数月筹备,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推动在绵阳、德阳两地试点成立金融消费争议评议协会,构建独立的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聘请专家开展调解、评议的方式,客观、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的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危机后,全球多地都建立了健全金融消费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推动在绵阳、德阳两地试点,通过协会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进行维权。“首批选取绵阳、德阳两个城市试点,而且争议的标的金额定在5万元以下,是想通过这两个地方的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机制,时机成熟后可以考虑进一步推广。”该负责人介绍。
调解评议对消费者完全免费
那么,第三方来帮助调解评议纠纷,究竟如何完成呢?据了解,为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参与该协会组织的调解、评议活动完全免费。此外,调解、评议活动遵循金融消费者自愿参与和会员单位自我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即金融消费纠纷发生后,金融消费者自愿提出由协会组织调解、评议的,会员单位应当无条件参与并积极配合协会的调解评议。对于争议评议结果,金融消费者自愿接受的,争议所涉及的会员单位应自觉履行。
协会专家组成员、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德阳市仲裁委仲裁员冷鑫鸿表示,“根据章程,消费者投诉到协会后,协会将从来自消协、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团成员中抽取专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争议评议程序。对于评议结果,消费者可以接受,可以不接受,但对于金融机构,如果消费者接受了,那么就必须履行。”成都商报记者 吴宇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