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2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布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与宁波五洲星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合同诉讼事项的进展,银亿房产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因涉嫌刑事案件,本案中止诉讼。
根据此前披露的诉讼请求,原告请求判令解除银亿房产与五洲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判令五洲星双倍向银亿房产返还履约定金1亿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银亿股份表示,根据刑事优先的原则,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应中止本案的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将继续审理本案。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中止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基本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