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表示,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以及资本项目开放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金融改革部分的最大看点,如何处理好利率、汇率市场化与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仍是金融改革的难点。下一阶段,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将是利率市场化的中心工作,预计还需要3-5年才能完成。
协调利率汇率与资本项目开放关系
中国证券报:在《决定》提出的金融改革措施中,最大的看点是什么?哪些措施可能最先取得突破?哪些是金融改革的核心、难点?
温彬: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以及资本项目开放是最大看点。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于这三个方面表述是“稳步”和“逐步”,而《决定》提出“加快”,说明金融要素价格改革是金融改革的核心。利率和汇率等金融要素价格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微观基础。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和基础可能会在明年正式落地,民营金融机构将在今年末或明年初获批设立。
如何处理好利率、汇率市场化与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仍是金融改革的难点。目前,中国经济金融已深深融入世界体系,中国不具备关门搞改革的条件。《决定》提出“双加快”,意味着金融的改革和开放会同步推进,外部风险和不确定也会随之增大,这将对监管能力和金融机构竞争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国证券报:在以往金融改革与国企改革加速推进的过程中,国企曾占用了大量金融资源,它们对金融价格的变化不够敏感。金融改革将如何改变这种金融资源过于集中的局面?
温彬:上述情况的出现与金融改革相对滞后有很大关系。在利率管制的背景下,银行支持国有企业可以获得稳定且风险较低的利差收益,缺乏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动力。股票和债券发行的审批制也使国有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占据优势,最终形成了金融资源向国有企业集聚。
金融市场化改革有助于金融资源按照市场法则和效率原则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平等地进行配置。一是利率市场化将导致利差收窄,激励商业银行贷款资源向中小民营企业倾斜;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增加了更多渠道;三是民营银行的设立将使银行股权多元化,形成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银行业机构体系,满足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需要。
推动监管向“功能型”转变
中国证券报:《决定》提出,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对此应如何理解?《决定》提出,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设立民营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应如何加强监管?
温彬: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快,金融机构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发展迅速。原有的监管架构难以适应现实要求。今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下一阶段,应着重明确联席会议制度与各监管部门职能和定位,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最终实现监管模式由“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的转变。
今年7月,国务院出台《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民营银行呼之欲出。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民营银行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经营风险等,仍需要在准入环节以及经营环节加强监管。目前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标准和条件争议较大。例如,有观点认为,如果对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资质、风险自担、有限经营等要求相对严格,可能会限制部分民间资本的进入。从长期来看,审慎推进设立民营金融机构有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
中国证券报: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下一个突破点在哪里?存款利率市场化还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温彬:从今年7月20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LPR)正式运行,标志着贷款利率市场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一阶段,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将成为中心工作。目前存款利率的定价包括三种价格,一是基准存款利率,二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是银行理财产品利率。其中,理财产品规模已达10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10%左右。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路径是增加市场定价的负债产品在银行负债中的比重,最终以市场化负债产品价格与存款价格并轨的方式实现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提高负债市场定价占比的突破点在于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大额存单。目前商业银行向金融同业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s)开闸在即,未来条件成熟时再发行面向企业及个人的大额存单,由大额到小额、由长期到短期,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的市场化定价范围和比重,最终使存款利率市场化水到渠成 。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放开的进程取决于基准利率形成、金融机构适应能力、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等多种因素,不会一蹴而就,估计还需要3-5年左右。
国债收益率曲线地位凸显
中国证券报:《决定》提出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这有何深意?
温彬:《决定》将国债收益率曲线与加快利率市场化放在一起表述,凸显了国债收益率曲线在利率市场化中的基础地位。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国债收益率是一切金融产品定价的基础,大多数发达国家央行将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基准收益率曲线,在对其他金融资产定价时,只需在相同剩余期限的国债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数量的风险溢价。
目前我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主要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短期国债品种缺乏,关键期限品种做不到滚动发行;二是国债存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交易市场,且在不同机构托管,无法进行跨市场套利,造成同一品种国债不同价格。尽管央行大力推进Shibor市场基准利率建设,但回购利率的市场化程度仍需以国债的发展为前提,而且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基础利率也需要以国债收益率为参考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