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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首提“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2013年11月18日 07:25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房产税扩围”一直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关键词。在本届三中全会鲜有提到房地产调控声音时,比“房产税”具备更大外延的“房地产税”却被单独提出。

  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提出了16项60条重大改革举措,其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虽然仅是简单的两句话,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已透露出房地产税收体系和调控思维都将有新的调整。

  房地产业内人士严跃进认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表明楼市发展与长效机制建立过程又迈出重要的一步。

  房地产税亟待立法

  细读本次《决定》,其中涉及房地产的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包括“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房地产税立法用了“加快”二字。“房产税的推进速度在加快,虽然增加试点的直接影响不大,征收范围和征收额都会较小,但对市场的心理层面影响将非常大。”在张大伟看来,房产税将成为未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

  对此,有行业人士指出,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立法的问题。此次提法,回应了房产税开征的合法性、公平性的诉求,是税制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作为地方的一个税种,长期来说,更可以调节贫富差距,让拥有更多资源和房产的人群,通过缴纳房产税的方式,去反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加快房产税立法”的意义是主要从法理上把房产税的征收给予一定的证明,一个明晰的说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加快房产税立法”的意义在于完善税制,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建立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使房产税征收更加规范、合理。

  在阳光100置业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看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一个新的突破。如果今后房产税全面实施,政府靠地价来维持土地财政的行为将得以转变。

  市场供应或增加

  对于具体的征收范围,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

  在张大伟看来,一旦房产税试点增加,对多套房拥有者的心理影响将非常大,也可能给部分市场带来一定的存量供给。

  目前的存量住宅市场,持有环节基本是零税费,而在交易环节税费部分上,存量房交易成本高达10%以上。这部分税费大部分都由购房人承担。

  “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可能短期有利于挤压出目前市场的存量闲置房源,有利于市场的流通。”张大伟指出,但如果不改变国人只能依赖房地产投资保值的情况,房产税很快将转嫁给承租者或者买房者。

  陈昇认为,房产税征收的难点是涉及面太广,征税要考虑到保护绝大多数低收入人群,包括刚需人群置业减免的考量。这就涉及税基,包括征税对象。这就需要一些信息手段来完善房产税征收的界定和减免的范围。

  赵秀池表示,房地产税征收的难点在于搞清楚怎么征,征收对象是谁,采取多少税率,征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从房企的角度来看,范小冲认为,短期内房产税的全面实施,会使(一部分房企、人群)受到一部分损失。总的来看,房企还是期待整个房地产行业有个市场化、健康、透明、有法律保障的体系。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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