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昨天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了《关于提高我省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出台的背景,并表示,省财政厅将按照《方案》安排,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好中长期财力安排,将每年保障底线民生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确保广东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困难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广东省财政厅介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近年来,省财政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率先全国编制实施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08-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民生支出达到1.7万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从53.06%提高到65.84%。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底线民生保障的支出共计61.7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2.60亿元。也就是说,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支出在财政各类支出中处于最优先保障位置。但由于受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均财力水平较低、县域财力薄弱等因素限制,目前广东在部分民生领域还存在保障标准偏低、保障范围未能实现全覆盖等问题,还有部分底线民生项目保障标准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针对广东省底线民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广东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前段时间,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等省领导作出指示,要对提高底线民生进行深入研究,并作为省委、省政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广东省人大还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底线民生保障调研,针对广东底线民生保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并将底线民生保障作为视察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分批组织省人大代表到省财政厅视察。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人大的要求,省财政厅迅速行动,厅党组书记、厅长曾志权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有关底线民生保障项目提高标准及落实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资金需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提高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