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 (600403,收盘价10.45元)今日公告,公司于10月23日收到证监会的 《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有能源此前曾被媒体质疑一采矿权存疑问,此次调查是否与媒体报道有关?记者暂未获得证实。
今年9月份,《中国证券报》与《每日经济新闻》分别发表了题为《大有能源23.8亿元采矿权不翼而飞》、《大有能源23.8亿元采矿权疑云:“一直在开采”却被0元转让》的文章。据文章内容,2012年11月,大有能源完成了一项定向增发。公司向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全资子公司义海能源支付了23.8亿元,购买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的聚乎更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然而,今年2月份,天峻义海上述矿区的采矿权以青海省矿区整合的名义,被以零元转让给了青海省木里煤炭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于青海省矿区整合可能导致采矿权存在瑕疵的风险,以及2月份采矿权转让一事,大有能源均未公开披露。上述报道据此认为大有能源涉嫌隐瞒上述重大事项。
9月17日,针对上述报道提出的质疑,大有能源曾发布说明公告,承认聚乎更矿因整合需要被零元出售,导致矿权属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