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3”到“7+3”从“潜规则”到“明规则”
上海自贸区传递简政放权新信号
对外商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先证后照”登记制、货物入区“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以来,一系列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新举措陆续推出,引起各方关注。
从“9+3”到“7+3”
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是在过去的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基础上,通过功能调整和机构整合而来。出人意料的是,从综保区管委会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管理的层级提高了,管理的事权扩大了,管理的难度增加了,管理的机构却减少了。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介绍说,原上海综保区管委会有9个内设机构和外高桥、洋山、浦东机场等3个驻区办事处。新成立的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对机构进行了精简,按照大部制改革思路,由“9+3”合并为“7+3”。“主要目的是扩大单个部门管理业务范围,将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单个部门管辖,最大限度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新成立的财政和金融服务局,承担着金融监管、金融制度创新任务。该局一方面要深化落实各项金融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推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协同建立风险可控的国际收支宏观审慎系统,协调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和交易主体,培育发展面向境内外的多层次金融市场;另一方面还要研究与国际接轨的财税环境。
从“潜规则”到“明规则”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的国内首份负面清单,甫一推出就受到各方高度关注。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许多人都拿着清单来到企业注册登记现场,寻找投资创业的机会。
所谓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的首份负面清单列出了18个门类1069个小类,其中对约190个小类有管理措施,也就是说,超过80%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负面清单的设立,使过去一些桌面之下的‘潜规则’都成为台面以上的‘明规则’,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有效增强了行政的公开透明度,减少了行政成本和寻租空间。”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策内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及规则等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方便企业查询。自贸试验区有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在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应当主动征求区内企业意见。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一线放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大特色。企业可以凭进口仓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目前已有多批试点货物以“先入区、后报关”的新型通关模式、在货物到达港口但未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进入了自贸试验区。
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也有很浓的一线放开意味。目前在自贸试验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工商部门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此外,自贸试验区还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自贸试验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说,“一线放开”并不意味着管制的放松,而是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过去的“重事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用更为高效管用的方法和手段做好行政管理服务。
据介绍,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在抓紧建设覆盖试验区企业基本信息、运营信息、信用信息的信息共享基础数据库,为投资管理和综合监管制度创新提供支撑;同时还建立了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机制和综合评估机制。企业的自身诚信也在区内得到强调,通过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