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22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报告时表示,新世纪以来,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各类投资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
“200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8.5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西部地区累计超过1万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量约40%。”徐绍史说。
世纪之交,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2010年对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做出部署。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明确提出,在全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要“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国人大将西部大开发纳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徐绍史说,中央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对西部地区实施了财政、税收、产业、土地、人才等方面的55条差别化优惠政策。各部门、各单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比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细则文件,明确在2011至2020年期间继续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多年的西部大开发实践改善了西部地区贫穷落后的面貌。西部地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从1999年的全国占比17.9%提高到19.8%。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自2007年起连续6年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