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对银率网“我评银行” 平台数据分析和对相关银行网站的调查发现,购买理财产品时被销售误导、夸大收益、出现巨额亏损、资金被占用、信息不透明等现象,是近年来金融消费者对银行理财产品集中投诉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要严格规范理财产品销售,明确银行信息发布义务。
据悉,在银率网“我评银行” 平台中,很多消费者都投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巨亏。另外,银行理财产品信息不透明、理财产品到期消费者难以得知实际收益率、到期不通知就自动续买新一期理财产品、以及到期划转资金周期太长导致资金被占用等问题,都是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问题。这些投诉事件,有的是银行方面问题,也有的是消费者方面的问题。而造成投诉的主要起因是消费者不了解理财产品特性、银行误导销售、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金融消费者应提高自身的金融理财知识,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仅要了解清楚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率、起购金额等基本信息,还要重点关注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的投资标的、风险等级、产品运作模式以及产品存在的风险等问题。不要被理财经理的高收益所“忽悠”,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流动性要求所匹配的产品。
银行理财信息披露透明度低、内容不全、时效性差
银行理财产品信息透明度低一直饱受诟病,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都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银率网对60家大型商业银行(见附表1)理财产品销售期的信息披露(即产品说明书的披露)、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即运作公告)以及产品到期后的信息披露(即到期公告)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在各个环节都存在信息不全面、不稳定和时滞性的问题。信息不全面主要表现在仅公布部分产品的信息、公布的信息中内容不全面、公布的信息内容无实质意义。不稳定主要表现在银行一段时间会在官网提供理财产品说明书或运作报告等信息,但过段时间可能就找不到相关信息。时滞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论是销售期、运作期、还是到期后的公告,都存在不及时的问题。而在产品到期公告方面,被调查的60家商业银行中,有9家商业银行在其官网查找不到任何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这九家银行分别为天津银行、广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恒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韩亚银行、大华银行。即使公布到期信息的银行,也存在滞后性的问题,有的银行一个月集中公布一次当月到期产品的信息,例如浙商银行。而华夏银行更胜一筹,仅公布未达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正常达标的产品没有任何公告。
有三成消费者认为曾遭遇银行销售误导
银行官网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及时,但并不意味着去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充分的理财产品信息。事实上,近年来出现的民生银行百万理财被骗、理财产品“飞单”等案例都是发生在银行的营业部。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会避重就轻,只谈高收益不讲产品风险。
银行理财经理在销售时,对消费者都采用套用的术语,例如“我们这款产品能保本,收益高,以前的产品都实现了高收益,产品收益高、额度有限,要买就快点吧”等此类话语,就连产品的很多基本信息都没告诉消费者。
多数金融消费者由于缺乏一定金融知识,看不懂晦涩难懂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再加上对银行的信任,在理财经理的促销攻势下,稀里糊涂地就购买了可能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理财产品,而当产品出现问题时,才知道投诉无门。
银率网的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有超过三成的消费者经历过误导行为。有30%的消费者表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风险提示;在银行代销的产品中,将保险当做银行理财产品误导销售的比例达39.42%。
提醒:消费者买理财产品需要掌握相关知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种乱象,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2013年8月30日,银监会发布了我国首部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该规定针对银行服务制定了“八项禁止性规定”,银行不得主动提供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以及不得向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等。
在加强制定监管条例约束银行的同时,央行、银监会还专门成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目前已在上海总部、南京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和西安分行开展了“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的试点工作。未来将建立全国统一的“12363投诉电话”。因此,金融消费者在遇到投诉银行理财的问题时,未来有望通过“12363”热线得到解决。
银行业协会在2011年7月成立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着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进程。今年银行业协会还举办“2013年度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通过具体措施提升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理财也有风险!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金融消费者应提高自身的金融理财知识,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仅要了解清楚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率、起购金额等基本信息,还要重点关注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的投资标的、风险等级、产品运作模式以及产品存在的风险等问题。不要被理财经理的高收益所“忽悠”,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流动性要求所匹配的产品。
附表1:被调查商业银行列表 数据来源:银率网
附表2:官网未公布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的商业银行列表 数据来源:银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