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银行低调在官方网站“小企业e家”栏目上线的投融资业务引起投资者关注。南京一位投资者刘先生告诉《金证券》:“招行在网上搭了一个平台,撮合融资方和投资方。”令刘先生不解的是,招行称不对投资承担任何风险,但却明确表示“本息安全”。如果发生风险,银行如何处理?
昨日,《金证券》记者向招行总行询问,总行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创新业务,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已经关注。
一个多月融资上亿
在招行官网中显示,由招行搭建的平台叫“e+稳健融资项目”,总共有7笔业务,目前已经完成6笔,还有一笔正在热卖。《金证券》记者统计公开的交易记录后发现,自9月18日成功“撮合”第一笔业务以来,已经完成的6笔业务规模分别为121万、2909万、450万、58万、3462万、5000万,总规模达1.2亿,融资期限均在180天左右;约200个投资人参与出资,最低投资规模为1万元,以1万元为单位增加投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6.10%至6.30%。
目前正在募集资金的一笔业务总规模达1500万元,融资期限是180天,意向申购客户数已经有283人,意向申购金额已经高达3783万元。
普益财富专家向《金证券》记者指出,这个并不是理财产品,应当是类似的P2P(点对点)网贷项目。也就是说,招行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另外两边是融资方和投资方。
做P2P业务的宜信公司高管也告诉《金证券》,招行亮出的利率并不算太高,但融资的速度确实比较快,可能与“银行”这个金字招牌的信用有关。
信息有些不透明
不过,《金证券》记者注册后,点击进入了招行亮出的7笔业务,希望了解融资方的情况,发现信息有些不透明。
比如,正在热卖的“e+稳健融资项目【YR20130006】”,融资方信息只显示,银行审核的三块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而投标完成的“e+稳健融资项目【CD20130004】” 融资在2909万元,融资方信息则显示,银行审核的内容是:组织机构代码证、融资方经营场所实地认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融资方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审核融资方近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税务登记证。
刘先生指出,“融资方是做什么的?每年销售额多少?我们一无所知。只能根据银行审核内容判断,而审核内容公布随意性也较大,为什么有的审核征信记录,有的就不审核呢?”
昨日《金证券》记者向招行客服热线,客户经理刘先生解释称,目前确实不能公布融资方的具体情况,否则会将信息过多曝光。
银行角色晦涩
“招行在这个平台里的角色模糊不清,可能是一个创新吧。”宜信高管称。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招行在每个项目后面的风险提示里指出,招商银行作为信息提供方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而在网站宣传上,招行却打出“本息安全”的字样。刘先生担忧,一旦发生兑付风险,到底是应当以招行的风险提示为依据,即招行不负责任?还是以招行打出的标语“本息安全”为依据,银行承诺违约,银行承担风险?
北京一位金融行业研究员明确表示:“虽然明文约定招行‘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但我们注意到项目图标上‘本息安全’的字样,且每个项目资金投向的披露几乎完全不透明,这些都让我们相信招行在撮合流程中扮演着项目筛选和隐性担保的角色,因此承担声誉风险。”
招行客户经理刘先生则解释,所谓的“本息安全”并非是指保本,而是指该融资项目的还款资金具备安全对接机制,还款资金来源明确,与银行兑付凭证安全对接,有效支持融资方按时归还本金、利息。
不过,他表示,招行会将“本息安全”的宣传加以改进,防止给投资者造成误解。
政策“擦边球”
对于招行推出的这个P2P平台,宜信高管指出,这种撮合并不违规,商业银行可以做类似的平台。
此前,建设银行总行研究部李庆治称,从目前的法律和监管环境来看,我国并不存在禁止商业银行开展P2P的明确规定。相反,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对银行经营范围的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从事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等一系列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这就为商业银行进入P2P领域提供了可能。
不过,招行为什么要推出P2P?
一家国有银行负责人指出,用意倒不是卖“理财产品”,而且也不是为与互联网企业争市场,更可能是基于监管套利的意图。在他看来,招行的P2P平台可能正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旺盛的小微贷款客户而设立。
撮合P2P贷款的收益率虽然明显低于自己投放小微贷款,但招行因此规避了贷款额度、存贷比、拨贷比等监管,从而创造了一块增量的中间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