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涉嫌非法吸存 警方已对天力贷事件立案

2013年10月17日 07:1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邓莉苹

  庆贺开业的广告还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挂着,但天力贷这家上线不到半年的网贷平台却已经无法继续运转。

  10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以“日均上线超两家 网贷平台再爆风险事件”为题,报道了湖北网贷平台天力贷投资者无法提取资金,公司相关人士也联络不上的新闻。

  10月16日,孝感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已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天力贷事件进行立案。

  尽管天力贷官网的公告栏不时更新此事的处理进展情况,但投资者显然已对天力贷方面失去了信心,“老板和其他人都不出面,只在网上发一个公告,我们怎么相信?”一位投资者直言。

  银行抵押融资?

  10月14日,一个自称为该公司老总委派的人员艾青发布公告称,“目前,我这边正在积极的落实贷款事项,尽量减低大家的损失。现在银行这边的程序已基本走完,他们给我的回复是明天来我这边办理最后的抵押手续。明天办理完成后,他们会在2~3个工作日告诉我准确的放款时间。”

  10月15日,天力贷公告称,“银行方面给出的最新信息,下周一上班就可以进行放款。我们这边正在商定提现的时间及确切的提现办法,明天将继续为大家上传最新消息。”但10月16日,截至记者20:00发稿时,未有看到新的公告。

  据一位投资者介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明武有另外一家公司弘佳铸造,而艾青则为该公司的财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网上查到一家公司为湖北弘佳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佳铸造),该网站公布的联系人为刘明武,记者根据其网站上公布的联系人手机拨通其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不过,记者也未能从天力贷方面核实刘明武、艾青与弘佳铸造的关系。

  一位投资人表示,对于目前天力贷方面的说法,投资人已不会再相信,而且他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还有没有银行愿意贷款还很难说,他们目前在等警方的处理进展。目前,该事件已经在孝感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方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

  “拆标”模式藏风险

  目前,暂时无法知道该公司具体是因何原因导致最终投资人无法提现。不过,从投资人已透露的情况看,该公司有接近3000万的资金是给公司自己融资。据去到现场的投资人郑先生介绍,他曾经看到的该公司借条,有2000万是以艾青的名义借,刘明武做担保,还有1000万的借款人是刘明武的弟弟。

  投资人认为,这几个人能这样做,主要就是通过“拆标”以及利用一些技术手段伪造一些资料来发一些项目。由于该公司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记者并未找到相关人员对此进行回应。

  据网贷之家的朱明春介绍,因一些平台较小,如果发的资金较大,或期限太长,可能会没有那么多投资人去投,很难将标投满,所以一些平台为吸引投资者,就将大的项目拆成一个个小的来发。

  从天力贷官网可以发现,其所有融资项目都较小,大多在10万、20万左右,而期限也不长,均在半年以内。而相关的借款人信息却非常模糊,仅以“旅游公司借款”,或“金属制造公司借款”这样的方式发出,其中一个用户名为“liusq”的借款人,在该平台上的融资已超过490次。

  但“拆标”这种模式本身有一些潜在风险,一位网贷平台老总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拆标这种模式很容易将公司自身套进去,而如果公司给自己融资,则风险更大,相当于风控已完全不存在,网贷平台公司还是应量力而为,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天威视讯重组审核遭暂停      2013年02月05日
  • · 虚假诉讼呈“类型多标的大”新特点      2013年07月29日
  • · 商务部对欧葡萄酒双反调查正式立案      2013年07月0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