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投保100元,如今到期了,却只能领回270元,这样的保险投资你愿意参加吗?
只要简单算笔账你就会意识到:21年前,100元的购买力是如今270元所远远不能比的。
这样的尴尬事就发生在宁波奉化的夏女士和她身边的上百个同事身上。
1992年,夏女士所在单位为其和同事的独生子女统一购买了一份100元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险,20年到期后,夏女士只能领到270.1元满期婚嫁金。
“现在,一家三口在外吃顿便饭,270元就没了,这保险究竟有什么意义呢?”昨天,夏女士给本报热线96068打来电话“吐槽”。
事件
21年前,月薪150元花100元投保
21年后,只领到了270元婚嫁金
夏女士回忆,1992年5月,本该是领每年60元独生子女费的时候。但那一年,她拿到手的是一本保额为100元子女教育婚嫁保险的保险证,她自己还贴了40元。保险证红彤彤的封面上,落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当时说只要1991年5月前出生,又不满15周岁的职工独生子女必须购买。”当时夏女士还在一家大型国有丝厂上班,厂里女工很多。据她和同事估计,光是丝厂至少就有上百人拿到了这本保险证。
按照保险证里约定,夏女士趸交(即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保费100元,在2012年5月可以一次性领到270.1元满期婚嫁金。
实际上,去年5月,20年期就已经到了。但因为当年并非自愿购买,加之生活忙碌,直到今年9月,夏女士才想起在箱底压了21年的那张保险证,记得还有270.1元的约定满期婚嫁金可以领。
但近日,当她真将钱拿在手上时,还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因为金额太少,领取手续又麻烦,有些已经迁居外地的老同事干脆就放弃了。”夏女士说,要不是领取点就在家附近,她也懒得去领。
当银行卡收到270.1元的婚嫁金后,夏女士的女儿原原也有些哭笑不得,“现在,270元也就够平时出去吃个饭吧?要真等着这笔钱当婚嫁金用,别说买件礼服摆桌酒,连买条稍好的烟都不够用。”
原原说,她的同学中也有不少人收到数目基本相似的婚嫁金。大家偶尔也会打趣,要是100元在当年当婚嫁金,还能叫几桌人吃个饭,热闹热闹。而如今,所谓的婚嫁金根本起不到任何帮助子女解决婚嫁花费的效果,太名不符实了。
账本
21年前,100元是一个月的生活费
21年后,270元只能去餐馆吃顿饭
昨天晚上,夏女士翻出了1990年到1992年的日记本。
根据日记本的记录,夏女士1991年11月的月薪是136元。夏女士的丈夫当时在大型国有微型电机厂工作,工资还算高。1992年1月,他的每月基本工资是96元,加上粮贴1.5元、副贴23元、卫书贴16元和浮动9元,当月能拿到145.5元。直到1992年11月,夏女士丈夫的月薪才涨到了178元。
日记本也记录了当年的物价:猪肉1.2元/斤、鸡蛋1元/斤、带鱼0.45元/斤、苹果0.5元/斤、青菜0.1元/斤,普通大米0.137元/斤,品质好的大米也只卖0.3元/斤。“当时我们一家三口的每月总开支差不多就120元。”
“那时候,送100元当孩子出生满月礼,那可是高规格了。”夏女士说,她还记得自己的小姐妹跟她提起过,1992年生孩子,交的住院押金就是100元。而住了五天四夜出院后,还找回来2元多。
“当时10多元就能买条时髦的裤子,可现在在商场,270元都买不到合适的裤子。出去吃个饭动辄好几百,送礼金没有一千元哪里拿得出手?”夏女士感慨,21年来,物价不知道翻了多少倍,而自己当年大半个月的工资在保险公司存了20年反而贬值了那么多。
夏女士说,这些年,身边也有朋友找自己一起去买保险,但有过这么一次经验,她已经不敢再买保险了。
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条款约定
不因市场或时间变化而更改
因为时隔多年,保险公司的业务也发生了部分变动。夏女士保险证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而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则已被划分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找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宣传科的王女士,她向记者证实,当年确实有这一险种。
“子女教育婚嫁保险于1990年开办,1999年停办。分期交和趸交两种。”王女士说,这也是一种定期两全保险,即如果你的子女在投保期6年内意外身亡、自残等,保险公司会部分给付,而如果是投保6年后且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则需全额给付。具体赔偿金额则按投保时和不同单位所约定金额给付。如无意外发生,期满后可领取满期婚嫁金等。
对于夏女士“吐槽”的问题,王女士认为这属于合理操作。“保险是商业产品,双方立定合同后,就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不会因为市场变化或时间更改而更改。”王女士进一步解释说,像这款子女教育婚嫁保险金,其实它的预定利率为8.8%。而在今年8月,保监会放开人身险预定利率之前,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利率是不能高于2.5%的。“通货膨胀的情况是我们都无法预料的,这款产品到期后当事人觉得很亏,但我们也有其他产品的当事人还觉得蛮赚的。”
业内人士
10年、20年等长期保险投资
需要更精打细算更谨慎
昨晚,记者采访了在杭州保险业从业多年的朱先生。
朱先生说:“虽然过去20年里,由于经济发展,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贬值,但既然是20年前的合约就写明的,那确实无话可说。毕竟你在1992年把这笔钱投资股票、基金也有可能会亏损。”
朱先生进一步解释道,因为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才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92年中国的保险业并不发达,产品品种相对单一,由单位统一购买。
“当时国家为了控制风险,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做投资,只能放在固定储蓄和国债等。”朱先生说,因为当时国家政策性指向和行业还不规范等问题,所以多年前购买的保险,经过通货膨胀后,反而严重缩水的情况就会在近年来频频出现。
而随着社会发展,国家也放开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方式,股票、重大工程、物业等都可以参与。“目前市面上这种趸交产品就已经比较少了,70%到80%的保险产品都是期交加分红功能,能够浮动收益,对当事人更有保障,也有一些是纯粹的保障产品,比如大病医疗保险,甚至现在一些大病医疗保险也有分红了。”
但朱先生也提醒广大读者,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而且要详细了解保险公司的实力状况,回报方式,全面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
当面对需要10年、20年等长期的保险投资,最好还是相对更谨慎些。“因为保险公司会通过精算得出回报率,并从大的基础来算风险。如果把时间拉长则会平摊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市民也可能会损失一些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