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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决定放弃在香港上市 称“合伙人制度”被港曲解

2013年10月11日 11:28    来源: 钱江晚报     陈聿敏

梁津铭/制图

  阿里CEO陆兆禧昨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公开表态

  阿里上市,今年全球资本市场最大的事件,江湖上一直消息不断,昨天上市谜局再度生变。

  就在“十一”长假后,阿里一直被传在香港和纽约间“摇摆”的上市地点,并演绎了新版本——有了上海这一新选项。昨天,阿里集团CEO陆兆禧公开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也意味着阿里与香港姻缘“告吹”。

  当然,此后阿里将以何种方式上市,在何地上市仍是个谜。陆兆禧表示,“公司目前仍未决定上市地点,包括此前传出的纽交所。”业内表示,可以肯定阿里今年年内完成上市的梦想难以实现。

  阿里向香港上市“提出分手”

  称方案被曲解

  “合伙人制度”依旧是讨论的热点。

  昨天下午,阿里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同时,他强调,阿里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地倾听阿里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此前,阿里集团曾经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几次接触和非正式沟通,引发了市场激烈争论。

  阿里方面提出,其希望以创新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公司治理——“合伙人制度”,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根据阿里方面公布的方案,阿里合伙人制度“确保了每个股东的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

  9月份,马云给员工发出邮件表示,“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同时,马云也首次就上市问题表态称,“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不过阿里方面认为,在香港坊间的讨论之中,这个方案被曲解为“双重股权制度”——即少数股东通过投票权设置来控制公司。

  对于这种理解,上月底,阿里集团创始人、副董事长蔡崇信以公开信的形式称,阿里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 Class)的方案,且合伙人方案“充分保护了股东的重要权益”,并未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香港明确不改变规则

  坊间流传上海或“入围”

  其实,自2012年阿里退市之后,马云就开始了重新布局,进行新一轮上市。期间,有关阿里集团上市地点事宜更是众说纷纭。不过,在过去一段时间,阿里集团发言人一直强调,阿里集团目前尚未就上市事宜选定承销商,亦未选定上市地点,也没有确定的时间表。

  记得在7月初,陆兆禧在香港曾表示,阿里已经做好了上市的准备,未来融资将用于收购。他指出,上市地点尚未确定,香港和美国均是很好的选择,而香港对华人影响更大。于是,坊间传言,阿里集团的整体上市计划已确定,最早在9月上市,第四季内肯定完成上市,上市地已基本确定为香港。

  之后,对于港交所与阿里之间的“互动”,不断有风声放出。而显然最终让这桩姻缘“告吹”的,是前天香港监管层的表态。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立法会上回应,为了保障投资者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全球除了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等个别美股外,其他市场均无B股安排。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香港监管层也已经正式否决了阿里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的可能。

  陆兆禧正式宣布放弃香港上市,也被业内看做是对香港监管层表态的正面回应。

  阿里方面认为,阿里和香港监管机构之间的议题讨论始终未能获得对焦。昨日,云峰基金创始人之一的虞锋也公开表示,阿里或马云,都没有要求让小股东(即马云)控制公司,不是要违反同股同权原则,也尊重一人一票的原则。

  此外,阿里与香港的“告吹”,也有人联想到前几天国外媒体的报道。该报道称,阿里IPO或将推迟至明年,除了香港、美国,上海“入围”。据透露,在其2012年5月向雅虎回购其中约两成持股时,双方已就阿里2015年前上市开列四项条件,包括在特定情况下,内地可作为上市地点。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内地上市对阿里而言,目前只能视为后备方案。(记者 陈聿敏)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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