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600779)10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0月8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3】12号《关于对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四川证监局发现,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向上海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烟糖)转让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40%股权之前,曾于2010年12月23日,与全兴酒业、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烟糖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备忘录(简称四方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转让全兴酒业40%股权后在技术、人员支持和避免业务竞争等方面的义务。公司仅公告了股权转让事项,未披露四方协议,信息披露不完整。
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在2013年10月18日前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