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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10月10日起菜粕1311合约保证金调至30%

2013年09月27日 15: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7日讯 郑州商品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调整菜粕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通知称,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10日结算时起,菜粕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0%。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菜粕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3〕241号

  各会员单位:为防范菜粕期货市场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10日结算时起,菜粕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0%。郑商所将根据菜粕期货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请各会员单位及时提示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市场风险。特此通知。

  2013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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