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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围时机成熟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或增至16个

2013年09月26日 06:49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有媒体报道,银监会拟于近日公布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名单,扩大试点范围之后,试点城市数量将达到16个。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运行早在2010年就已经开始,当年一共有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获批,试点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成都和天津。据报道,此次扩容拟新增的城市包括沈阳、南京等10个城市,加上原有的4个试点城市,一共是14个。而名单中缺席的另外两个城市,报道中没有披露。

  扩大试点范围时机已成熟

  消费金融公司的尝试自2010年开始后,相关政策并无多大进展。

  当年的试点工作展开后,4家消费金融公司都取得一定进展,也未出现严重的风险事故。如今三年已过,国内金融改革进展得如火如荼,有分析认为,现在国民收入较几年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潜在消费需求有待释放,因此,虽然扩大试点范围的消息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显得合情合理,时机已经成熟。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时机当然成熟了,现在鼓励民间资本办银行,难道消费金融公司比民营银行风险更高吗?”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奚君羊则称:“扩大试点范围,丰富居民的融资渠道,可以促进消费,从而对宏观经济形成积极拉动。另一方面,对居民和金融公司也有好处。对居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对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可以说是皆大欢喜,时机当然是成熟了,而且目前外需不足,拉动内需较为紧迫,而内需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居民消费,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促进居民消费。”

  广东或对港澳金融机构开放

  记者注意到,上述媒体在报道中还提到 “根据CEPA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奚君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港澳金融机构在消费金融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管理技术,引进后可以借鉴其经验,引领内地消费金融公司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引进外来竞争者,有利于避免行业垄断,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提高效率和服务,融资利率也由于得到充分竞争,更贴近市场的需求。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称:“港澳消费金融公司运作模式很先进,可引进借鉴。港澳消费金融公司还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消费金融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

  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有个特点:无担保、无抵押。这从金融风险控制上给消费金融公司带来一定的挑战,更为监管部门设下一道难题。那么,央行有可能对消费金融公司开放征信系统,帮助其解决信用审批的难题吗?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央行的征信系统应该对全社会开放。消费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长远看值得期待,但短期可能性不大。央行考虑到管理能力的问题,很难一下子对全社会开放。央行更多的会从监管指标、资本充足率方面入手,对消费金融公司从严要求,以控制行业风险。”奚君羊认为。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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