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有媒体质疑中银绒业财务数据造假之后,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9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银绒业。中银绒业发布澄清公告后昨天复牌,开盘即宣告跌停,截至收盘未能打开,报收于8.25元。
严义明律师在举报信中表示,在阅读相关文章后,认为报道的可信度非常高,中银绒业存在披露虚假信息的重大嫌疑。故向证监会举报中银绒业涉嫌部分外销业务造假、骗取出口退税;内销业务真实性存疑,资金涉嫌向关联方体外沉淀;虚增存货调节利润等问题。
证监会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在接收举报材料时表示,“我们会将举报情况转到相关业务部门,由其进行初步判断,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发《受理通知书》。”
严义明指出,鉴于万福生科等前车之鉴,希望由证监会牵头,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等监管部门对中银绒业外销业务进行严查,调取相关资金转汇账目流水、货物流单据等核心证据资料,以查清交易的真实性。
举报信指出,中银绒业内销业务真实性存疑,资金涉嫌向关联方沉淀。根据上证报记者实地采访,中银绒业的几大主要内销客户均聚集在公司总部3公里半径内,同时也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中银绒业长期通过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让其占用公司资金。
严义明认为,公司涉嫌通过关联方的非关联化披露,致使一笔笔委托加工业务在入账时构成虚增收入与采购额的财务效果,内销产值的真实性疑问极大。
针对中银绒业存货畸高的问题,举报信指出,中银绒业历年来存货持续攀升,却未做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与之对照,2011年、2012年,同行业企业则计提了不少存货减值准备。从财务报表上看,中银绒业多项关键性指标出现背离,暴露出流动资金捉襟见肘、持续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由此质疑:“中银绒业是否一边在利润表虚增净利润,一边在资产负债表虚增难以评估的存货?”
严义明强调,为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杜绝上市公司造假劣迹,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同时也出于对事实和相关当事人负责的考虑,决定向证监会进行实名举报。希望证监会以上述情况作为调查线索,对中银绒业进行彻查。若媒体报道属实,应还市场以公正;若非事实,应进行澄清,还中银绒业以清白。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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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发公告澄清媒体质疑
9月12日,《上海证券报》刊发“中银绒业骗局”的调查报道,引发市场关注。对于媒体的质疑,中银绒业9月18日发公告给予澄清,公司指出,上述传闻报道严重失实,公司存货储备均真实存在。同时强调,实际控制三家公司的人均为从事服装贸易行业数十年的境外人士,从事服装贸易多年,业务资源和渠道丰富,具备较强的获取订单的渠道和能力。
此外,中银绒业指出,公司与报道所述的五家内销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控制关系。公司内销出现供应商及销售客户重叠系由羊绒行业特性所导致。公司不存在通过预付和应收两大科目,将大额资金向体外关联方沉淀的行为。
中银绒业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拟向大股东和中信证券定向募集资金23亿元,并非该报道所述“第三次将再融资之手伸向市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预计今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为28000万-30000万元。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