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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大电信合同规范力度

2013年09月19日 07:46    来源: 广州日报    

  停用业务却仍收取滞纳金 专家细数电信业霸王条款

  流量月底清零、手机话费到期不退、停用业务却仍收取滞纳金……诸多电信行业的格式条款被广大消费者所诟病。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称,从今年10月到2014年2月,全国工商系统将集中开展对银行、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工作。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大对银行、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力度,完善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长效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强调,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专业性较强。各地工商部门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针对当地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中易发、多发、侵害消费者权益较严重的重点条款,集中采取行动,查办一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合同格式条款案件。

  专家点评霸王条款

  1.流量月底清零

  就在不久前,长沙消费者把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他认为:“饭店吃不完的饭还能打包,为什么用不完的手机流量就不行?!”

  昨日,IT律师专家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说,运营商月底未用流量清零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首先,虽然运营商在用户协议中做了相关约定,但是这种条款直接涉及消费者的重大权益,不仅需要在用户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也需要以清晰显著的方式告知用户,实际上运营商几乎都没有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其次,即使运营商尽到明确告知义务,这种约定也涉嫌构成霸王条款,违反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对消费者的财产权是一种侵犯。

  2.停用业务却仍收取滞纳金

  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在办宽带时被强制安装固话,宽带服务到期后,没再使用宽带,我打电话通知联通不再用固话,请给我取消,对方却一直没给我取消,要我去柜台办理,现在仍然在收取费用,已累计欠几百块钱了。”

  对此,赵占领说,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为什么消费者必须去柜台办理?消费者不用固话业务,仍然被收取月租费,其合同条款是不公平的,这种条款违反了合同法,应该无效。而且,运营商故意为取消业务设置一个门槛,消费者可能因离营业厅比较远或排队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而越欠越多。

  3.单个业务欠费,全部被停掉

  有消费者反映,电信业另一大霸王条款就是,一旦欠费或者欠费达到一定数额,运营商直接停掉所有业务,而消费者办理的可能是套餐,短信、流量都没用完,因为话费超出套餐就被停掉。

  赵占领说,从法律上来讲,运营商可以停止语音通话业务,但是套餐内没用完的短信和流量,仍应该提供服务。

  4.逼用户选择套餐

  除了格式条款,各种套餐名目繁多且计算复杂,也引发了消费者各种不满。电信专家付亮对本报记者举例说,某3G套餐宣传得很诱人,宣称赠送流量包、可视包等多达十几种,这些赠送资费加起来还超过了套餐价格本身。

  在一些专家看来,运营商故意将合同订得复杂难懂、故意将套餐外价格定得奇高,目的是为了多收费,或逼用户去选择套餐消费。付亮说,历史上形成的一些高资费应该降下来,他举例说,有些地区还有漫游费存在,比如主叫6毛钱每分钟,被叫4毛钱每分钟,这实际上是2008年出台的资费政策,早就该调整了。

  他认为,流量收费也一样,套餐外的流量价格相当高,每KB收费为1分钱,有些甚至高达每KB收费3分钱,这也是消费者反对“流量月底清零”的原因。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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