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住房反向抵押”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家住南京的张启韻今年已九十岁高龄,她的丈夫和儿女都已经去世。现如今,患有心血管疾病,又做过心脏手术的张奶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除了每月两千多元的退休金之外,她名下只有一套面积大约三四十平的房子。
早在三年前,张奶奶就有了“以房养老”的想法,不过和新政策,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的养老方式不同,张奶奶计划“卖房养老”。而直到现在,她的这个想法却一直都没有实现,后来只能住进所在街道社区的老年照顾中心。
说起老人没有“以房养老”的原因,该老年照顾中心主任邵牙妹表示:
邵牙妹:发病了她就想卖房子了,稍微好一点她马上就改变主意了。几十次都有了,委托街道、委托社区、委托朋友,想买这个房子的最终都是没卖成。
这两天因为突发疾病,张奶奶再次住进了医院的康复病房,负责照顾老人起居的就是“玄武区爱杺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们。该中心负责人陈金松说,关于“以房养老”老人最大的顾虑在于:房子卖了之后,这笔钱能否够用?有了钱之后,又是否能得到合适的养老服务?
陈金松:她其实是有退休金的,但不是太高,所以她就是想把房子卖了,然后有人能真正的、实实在在的去照顾她。
陈金松说,张奶奶也曾经想把房子委托给他的服务中心,但是因为此前并没有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并没有人敢轻易接手老人的房子。
陈金松:作为志愿服务我们也会照顾她,但是这个毕竟不是长久的。现在她一直希望我能够帮助她然后把一切都托付给我,但是如果公益机构都是这样的话,人家会以为我是因为想要她的房子什么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以房养老”是当下养老模式的一个补充,并不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方式,比较适合没有子女的老人养老。
郑功成:"以房养老"只是我们多种养老方式的一种,并不是说以房养老以后就没有养老金了,或者政府也不管养老服务了,相反,养老保险制度还要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最可靠的当然是我们的养老保险,那个不管你有多长寿,政府是作为担保人。
那么,房子就是实现“老有所依”的万全保障吗?郑功成认为,有房子并不能等于养老就有保障,这其中的各项风险因素,还需要相应的政策配套来支持。
郑功成:有房子是不是就等于养老就有保障,你还需要相应的金融政策带加以配套。我觉得他是一种个人自愿的行为,让我们有房子的老人,还可以有一种新的老年生活的安排。
对于南京张奶奶有房子也没能实现“以房养老”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日前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是对“以房养老”提供了机制上的保证。无论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以房养老”,或是不需要抵让房屋产权的“以房助老”,或者是老人自发的“租房养老”、“卖房养老”,都是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增添的更多途径和选择。
张车伟:我觉得商业保险也是一种形式,租房养老、卖房养老我觉得都应该是允许的。这个都不是互相排斥的,都不能把它绝对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