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今日,保监会下发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邦财险”)的工作人员刘惠燕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据本网统计,这已是今年以来都邦财险收到的第四张罚单。
经查,刘惠燕在都邦财险负责有关工作期间,对该公司2011年相关费用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保监会拟给予刘惠燕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刘惠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至中国保监会。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