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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字作祟 丽丰控股“不作为”

2013年09月18日 07:11    来源: 广州日报    

东风广场玻璃再度自爆砸中汽车 主管部门督办9个月仍无结果

  东风广场三期日前再现玻璃自爆事件,一辆汽车被砸出大洞。本报记者随后赶往现场调查发现,东风广场三期玻璃频频“自爆”问题已持续几年,去年底,市建委、国土房管局协调督办开发商和物管抓紧维修处理,但9个多月过去了,开发商丽丰控股和物管公司并未采取维修处理措施,相关质检报告也迟迟未出。记者发现,该问题久拖不决的原因在于一个“钱”字,百万元维修费双方都不愿掏。 文/ 记者周慧、薛松 图/ 记者周慧

  东风广场业主郑先生向记者爆料,9月16日凌晨,东风广场丽晶阁12楼一单位的卧室大玻璃出现自爆,“玻璃坠落的地方主要是用于车辆停放,一辆车右侧车窗被砸出了一个脸盆大的窟窿。”郑先生说,“时不时有这样一个‘空中炸弹’在自己头顶,现在我已经不敢再开车经过这条车道了。”

  一师傅三年更换30块玻璃

  记者前日上午来到现场看到,被砸车辆已被移开,据物业管理处人士介绍,车主正在跟保险公司商量理赔,玻璃坠落地点已用围栏阻挡起来,地面上留下了车辆黑色的碎渣和玻璃碴。事发单位业主王小姐告诉记者:“没有造成人伤真是万幸。”她表示,房子楼龄有十年了,她愿承担玻璃的更换维修费用。

  正在现场进行玻璃清理的陈师傅告诉记者,他长期在东风广场从事玻璃维护装修工作,三年来已经陆续在东风广场更换了20~30块玻璃了,各种大小的都有,主要集中在第三期两幢楼上。

  开发商、物管被指不作为

  去年12月,本报就连续多日报道过东风广场的玻璃爆裂事件。随后,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建委、国土房管局马上协调督办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抓紧维修处理,确保居民居住安全和生活不受影响”。

  然而,9个月过去了,问题依旧没有解决,郑先生说:“原因在于发展商和物管公司不作为”。连续两日,记者上门采访该小区发展商丽丰控股,均被拒而不见。昨晚,丽丰方面刘姓负责人致电回应称,公司需要深入调查、详细掌握情况后再与记者进行沟通。

  东风广场物管公司高乐物业也属于丽丰控股旗下,该公司去年底曾承诺采取三项防护措施:在公共主要通道做好标识,设置警戒区域;张贴提示,向三期的每家住户发放调查问卷,摸查统计玻璃自爆相关情况;抽取现有的玻璃送去检测机构检测。然而,据该小区业主反映:物管除了张贴过一张安全警示外,摸查统计、沟通送检等其他措施至今未见踪影。该物管负责人林主任昨日对记者表示,自己也不太了解。

  百万元维修费谁都不愿掏

  记者发现,问题久拖不决的原因在于一个“钱”字。出事的第三期建筑共有四五百个单位,以每单元至少3块玻璃、每块玻璃更换需1000元计算,整个维修工程最少需花费上百万元。

  丽丰控股和管理处均表示,“该玻璃已通过验收、过了两年保质期,换玻璃费用应由业主自理”。而对于业主对第三期玻璃质量的怀疑,市建委曾要求开发商“抽取现有的玻璃送去检测机构检测”,对此,昨日物管处林主任表示:“有没有送检并不知情,开发商那边还没有结果出来。”他还表示:“大面积玻璃窗属住户私产,我们没有权利去做相应维护,也无法动用维修基金来解决。”

  对此,郑先生表示:“就算玻璃质量检测久拖不决、无法划清责任,玻璃接连自爆的危险性还是显而易见的,难道双方不应该事先筹集资金维修玻璃消除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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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自爆后寻求保险并不“保险”

  专业人士表示,自爆事件频发,小区的物管和开发商应承担公众责任,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该险主要是保障在公众场所发生的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东风广场每年投保的公众责任险保费约需2万~3万元,保额可达1000万元。”

  另据了解,高空坠物造成的车辆玻璃损失主要由车险的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承担,“如果不是车辆行驶中遇到的玻璃破损,就无法用车损险进行理赔。”

  不过,一般家用车玻璃险全年保费两三百元,而即便更换全新玻璃,也只要六七百元。车主们大多认为玻璃险不划算。此外,还有不少车主会钻“车损险”的空子,因为某些玻璃与车身同时出现损坏的情况,视情况可以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另外,保险公司向东风广场受损车主赔付后可向爆玻璃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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