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在,房没了?
——误解以房养老,凸显国人对老有所养的期待既迫切又脆弱
“房子押给银行二十年,每月从银行借‘养老金’,可要是我一不小心活过了贷款期限,房子归银行了,那我归谁?”
“以房养老”试点方案有望于明年一季度推出的消息,让有关“以房养老”的调侃成了这个周末的热门话题,其中,种种对“以房养老”的误解和抵触,实质上都指向人们对未来老有所养的严重焦虑。
【导向疑问】
“以房养老,那还缴社保干什么?”
“以房养老”试点方案有望于明年一季度推出的消息,再次震荡了国人的养老焦虑。
13日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未来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有媒体引述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的解读,称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等问题有积极意义。
而这个看似多赢的建议却意外遭遇了公众的反感——
“是说我年轻的时候拼命工作给银行还房贷,到老了房子归自己了,再抵押给银行换点养老钱,原来我这辈子的使命就是给银行挣一套房?”
“那没房的人怎么办?这是要让每个人手里都非得攥着一套房子吗?”
“农村老人怎么办?宅基地能抵押吗?”
还有人将这个政策信号,和清华教授杨燕绥关于延迟领取退休金的建议联系在了一起。最近,杨燕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50岁左右退休的职工,可“经培训居家就近参与老年服务,50岁至65岁男性做老年养老院园林义工,女的给老人做饭洗衣服”,到65岁再领取养老金。
这一思路和试点“以房养老”的消息,加剧了人们对养老金缺口的担忧——
“以房养老、再就业养老,那还缴社保干什么?”
“25岁按揭30年买房子,55岁还完房贷退休,要么去打工养活自己,要么把房子押给银行还钱,65岁房子还给银行再领养老金。辛苦一辈子,就给银行打工了。”
而群情激动的人们忽略了一个基本常识,试点“以房养老”只是为老年人补充养老资金多提供一个渠道,并非强制性的社保政策,无关养老金的领取。也就是说,一个退休老人可以在领取社保体系提供的养老金之外,通过“以房养老”提升晚年生活的品质。
“以房养老不是社保政策,最多算个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连金融创新都算不上。打上养老的旗号,实在是名不符实啊。”经济学人马光远在自己的微博中说。
不过,人们对“以房养老”所表现出的抵触情绪却不容忽视,公众的敏感凸显出国人对“老有所养”的期待,既迫切又脆弱。
【观点】
大家想多了,“以房养老”不认同就不用理
邹琳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博士):“以房养老”现在看起来轰轰烈烈,但以此联系、导出各种对于“养老”的悲观展望,是大家想多了。我认为这只是政府对于未来发展养老产业的探索,是一种政策性的尝试;真正发展起来,会有一个非常长远的过程,可能要再过几十年。
目前而言,政府出台“以房养老”的方案,不妨概括成“形式大于内容”,更多的意义在于提供一种导向,一种养老模式的创新。退一步说,就算以后真的推行开来,涉及到的适用人群也是非常窄的。目前即便在欧美,以房养老也不是主流,占的比例非常小。所以你如果不认同,或者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方式,就完全可以不去理这回事。
谢逸枫(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以房养老”最早在十年前就开始提了,在如今养老问题备受关注的时间点上又提出来,我认为传递出来的信号:一是中国房地产总体还将呈上涨趋势,因为“以房养老”实现的前提,是金融机构要对未来二三十年的房地产市场抱持积极态度。二是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储备已经不够,出现亏空,要寻求养老模式的创新。“以房养老”是对现有养老制度的一种补充,但并不会成为主体。它只是为老人提出一种可能的方案,没有强迫有养老能力的人要这么做。
【围观】
“万事不离其房”
本来就已经让国人万般纠结的房子,如今又多了一重意义:养老。房子究竟能不能养老的事儿还没掰扯明白,人们已经开始试图从政策信号中去解读“房”事了。
@孟晓苏(保障房建设最早提议人之一,汇力基金董事长):国务院刚提出开展反向抵押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老人们还没说什么,一群有房老人的子女先在网上发起反对浪潮,真是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反应更大。我作为这种保险产品十年前的建议人,已明确说明只做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跟你们惦记的父母住房无关,还没听明白?改日我建议征收遗产税!
@Lee勇Gemini:中国基本上就是万事不离其房。
@许仰东:如果中国老年人,都开始接受以房养老,持房变租房。那么,中国房产市场一定供大于求。如果有这一天,房市会“变天”!
@雾满拦江:关于以房养老,新闻称长春一家银行曾尝试推出养老按揭。要求申请养老按揭的老人需有两套或以上自有住房,如果仅有一套住房,并以该住房为抵押的话,要提供另有居所证明。昨天有朋友分析,以房养老至少一人一房,看这新闻就能明白,一人一房都不够,感觉房价又有上涨的理由了……
@薛涌留美预科:以房养老,是西方国家很普遍的做法。但这一般由私人公司操作,住房反向抵押完全自愿,而且也不影响养老金等正常福利。私人公司经营此事,有着实际的风险。房价大跌,公司就可能倒闭。在中国尤其如此。
@牧云追梦:海子说:“从明天起/我的房子/交给银行/不再上班/就此养老。”
【操作疑问】
“老两口一套房,养谁呢?”
明年就要退休的姚阿姨对最近热传 “以房养老”有自己的疑惑:“我们老两口现在就住一套房,以房养老,够养谁呢?”
姚阿姨和老伴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不到五千,她曾经考虑过等将来年纪大了,就跟老伴找个条件好的养老院去住,不给女儿添麻烦,可是一打听,“条件好的公办养老院,都排到几千号了;民办养老院,好点的,一个月得三千多,也不容易进。我跟老伴这退休工资差远了。”
家里位置好的大房子给孩子住了,老两口住着一套小两居,“以房养老,银行给的钱不能比租金多吧?我们这房子现在租不到三千,还不够养一个人呢。”
而距离退休还有二三十年的中年白领们对“以房养老”疑虑更多,“我们这房子买的时候就只剩下五十几年的产权了,再过三十年,房子剩下不到二十年产权,银行又不傻,怎么可能要呢?”家中房本还没满五年的年轻妈妈董婷婷说。
昨天,中央党校教授、经济学博士周天勇也在自己的微博上表态:“我赞成以房养老的改革试点,关键是要改革70年土地使用期的体制。如果不改革,根本就无理无法操作。”
除了产权期限等客观条件,挡住“以房养老”的还有人们的观念,“我跟老公已经是‘房奴’了,房子要是不能留下来,难道孩子将来还要当‘房奴’?”董婷婷忿忿地说:“‘以房养老’,只有一套房子的人谁舍得?有好几套房子的人谁需要?”
【观点】
先要想明白:70年产权咋办?
谢逸枫(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国务院目前只是提出了一个“意见”,还没有形成方案。我认为明年的试点方案中,必须体现出来对几个重要问题的详细说明。第一是70年产权的问题,当老人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本就已经不多了。再经过二三十年老人身故,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70年过后,房子的产权如何规定?是否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税费?需要明确的政策。
第二是每月补偿标准如何科学准确测算,这也是“以房养老”最大的难点。尤其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这种上涨的势头是否稳定,能持续多久?在此情况下,为房屋估值存在着较高风险和难度。更何况,除了“算房子”,还要“算人”,抵押人的余下寿命如何测算?如果超过了金融机构的预期,养老金又会产生新的亏空。如果是夫妻两人共同拥有房产并需要养老,考虑两个人生存状况的联合生存模型所需统计数据还不足,一时之间难以建立起相应的联合生存模型。
更重要的是,“以房养老”只停留在政府推进层面,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大爷大妈们对“以房养老”这种模式也不放心。
邹琳华:推广“以房养老”,最大的难点在于政府支持。因为以目前的技术,并不能实现对于房屋价值、未来趋势与抵押人寿命的精准测算。抵押出去房屋,本来预计住20年,但超过了这个期限,你不可能说把老人赶出去,让他流落街头。金融机构的风险非常大,单靠企业是推广不了的。需要政府成立公益机构,为金融机构作担保,抵押人寿命超长、房价下跌等风险,必须由政府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