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股发行制度 “还在研究完善”。4天之后,上证所发布声明称,近期该所未接受过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对IPO重启方案所作的采访,有关“从上证所知情人士处获悉,证监会提交国务院的IPO重启方案遭到否决”的相关表述系失实表述。在声明的背后,是不同的改革方案激烈撞击,是博弈各方处于胶着状态。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只有两个维度:市场化与增强系统重要性。
新股发行市场化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处于新一轮市场改革的决策阶段,无论各方如何争议,交易所备案发行必将成为今后主流新股发行模式,人们对目前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最大的意见,就是证监会主导的发行审核制。
近日,《中国证券报》披露,在6月下旬证监会组织召开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向各大券商透露,社会对《建议稿》征求意见反响积极,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审核权还在证监会、发行条件修改没有涉及、发审委制度没有改动。
证监会有必要向市场展示改革决心,发审环节如同鸡肋,食之无味,不如去之。上市原本是交易所的事,如今揽在证监会的怀里,既丧失了交易所的市场功能,也让证监会平白无故担了信用黑锅。鉴于上市公司在发审委“过堂”,最后审核通过,相当于发审委为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隐性担保,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除了留下寻租话柄外,对树立证监会的权威没有任何好处。从目前的情况看,上市公司质量没有因为审核有根本好转,而审核者不必担责,徒然被千夫所指。
支持审核制度者认为,如果取消审核制,很有可能市场上的垃圾公司遍地,退市公司将给普通投资者造成巨大冲击。投资者还没有愿赌服输的自觉意识,从退市制度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凡是购买有退市可能公司的投资者,为所购买公司摇旗呐喊,一旦大量质量无法保证的公司上市,市场一片混乱,硝烟四起。
这样的担心未必无理,A股市场的疯狂、利益纠葛之厉害、抢食主义之严重,非常人所能想象。但保持审核制并不是改变现状的好办法。
证监会取消审核制,并不等于新股的询价机制不能改变,在信用不彰的市场捍卫信用,最好的办法是,让报价者为自己的报价负责,用严惩警示后来者。
如果一级市场存在特权、报价者不必为价格负责,大家人情报价,由二级市场买单,没有机构会认真对待新股价格。对于新股发行的探讨有美国式与荷兰式等争论,不管哪种模式,只要以询价机构的实际报价进行配售,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再加上监管者的严厉监管,此时就是借给机构八个胆,公然虚报送人情的概率也会大大下降。更何况,一旦大量公司上市,打新股就会成为高风险投资。
改革发审制度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发行权回归交易所,监管逻辑才能理顺,交易所与行业自律协会等互相监督,证监会摘去寻租的大帽子,才能名正言顺、一心一意推进改革,大力监管。
与发审制度改革同样重要的是,给予证监会更大的监管权。对市场泛滥的造假行为必须重拳出击,但证监会的准司法权是绵软无力的,被维护大股东利益的圈钱痼疾,地方政府的上市政绩,大企业高管的行政级别撕得支离破碎。没有真正的准司法权,就不可能有统一的严厉市场监管。
取消审核制,就得给监管老虎配备利爪;没有监管权,就只能维持审核制,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对万福生科、光大证券的处理,显示了证监会的监管决心,但相关配套措施如番禺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不受理股民民事赔偿案,以往法律救济之难,一再显示A股市场的监管与司法救济难以协调。证监会必须更加强有力才能应对改革深入期的巨大挑战。
A股市场动辄暂停新股发行,是其不具备像银行一样的系统重要性的形象说明,这对于证监会、对于投资者、对于中国金融市场都不利。深入而持久的改革,不能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