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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国十条”强力限煤 促火电企业转型

2013年09月16日 07:2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大气雾霾折射出我国能源结构的失衡,限制煤炭消费的力度正逐渐加大。

  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重点针对PM2.5的治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限煤要求,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火电企业将受直接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受大气污染、能源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新上马火电项目的审批难度越来越大,一些火电企业正在积极谋求向新能源转型。

  “限煤”加大火电审批难度

  大气国十条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要求,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火电厂燃煤消费占我国煤炭消费一半以上,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这是通过限制煤炭消费,用环保的手段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大型燃煤火电厂一直都在转型,现在转型很快,这么多年来,火电的增速很低。”韩晓平说。

  作为国内大型的火电发电企业,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发电装机容量630.6万千瓦,公司盈利主要来自火电项目。但是,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来看,火电业务占比的缩小是一种趋势,公司重点打造的是环保产业,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来将是一个方向。该负责人解释,在国家政策要求下,要想获得政府对于火电项目的审批有难度。

  拥有煤矿和燃煤电厂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大气治理的要求下,未来同样将限制火电发展。该公司董秘张鸿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未来公司将不再去做更多的与煤有关的业务,生物发电是未来的方向。

  转型仍需政策配套

  大气国十条同时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近期,各地也将配合大气国十条,出台当地的行动计划方案,在限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同时,如何推动燃煤火电等产业的转型升级较为关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垃圾焚烧发电的行业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城市土地资源日益减少,人口逐渐增加,垃圾会大幅增加,填埋受到诸多限制,垃圾焚烧发电在全国的需求量是很大的。

  但是,垃圾焚烧发电最关键的是对烟气排放的处理,上述负责人说,目前全国陆续上马的很多垃圾发电项目,在环保方面参差不齐。

  一直以欧盟标准要求排放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既为自己的高标准迎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自豪,也感到一些不公平。该负责人称,我们的高要求,市场竞争力会比较差一些,这是转型发展的一个过程。

  对于新能源的发展,政策的支持较为关键,张鸿健解释,新能源还不够成熟,需要政府在各方面都给与一定的支持,主要包括在生产成本环节的税收减免,收入环节电价补贴等。

  即便是在“煤改气”的问题上,同样存在一定的障碍。韩晓平说,“现在我国天然气是供大于求,但是,天然气涨价之后,很多企业都放缓了天然气利用的项目,因为天然气确实很贵。”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很重视环保,大气国十条的出台是一个大的方向,下一步具体怎么操作,可能还需要国家出台更明确的政策。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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