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糖股份9月5日晚公告称,该公司收到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认定其内部控制不健全,未能真实、准确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贵糖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应当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事情的起因是一桩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今年4月13日,贵糖股份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及《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调减了2011年度净利润5251.20万元,调增2011年年初留存收益11663.42万元,一并受调整影响的还有2010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2012年及以前年度会计核算中,贵糖股份的原煤、蔗渣、板浆等大额大宗原材料暂估入账缺乏相关依据,只暂估入账金额,未确认入账数量,影响了原材料的发出和结存成本,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2012年年报,贵糖股份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