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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6000多家小微企业迈入"升级版" 可享3年财税优惠

2013年09月05日 2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吴佳蔚

  5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浙江6000多家小微企业被确定为“上规模升级”重点培育对象,宣告这批企业率先迈入“2.0版”时代,并可享受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多项保险建设基金在内的的三年政策优惠。

  浙江是中小微企业大省,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7.4%。截至2012年底,该省有各类市场主体350多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55万户,企业90万家左右。2000万元规模以上的工业小微企业出口交货值近4200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8%。

  采访中,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高建明表示,能否“上规”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坎,过了这个坎小微企业一般就能上一个台阶。

  “浙江的小微企业存在地区上的不平衡性,有面大量广的特点。实际上,有不少上规模企业对转型升级心存顾虑,怕上规后因管理的规范化而增加负担,还有部分企业发展当中或存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高建明说。

  为此,浙江建立了“倒逼机制”。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分类排摸,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发展现状,按照企业土地使用“亩产论英雄”、单位产值电耗、能耗、排放指标排序等方法,实施差别电价和差别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手段,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管,促使一批生产规模实际已达到规模以上的小微企业,转为规模以上企业,依法纳入统计。

  高建明指出,为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不仅要将预备升级的小微企业“扶上马”,更要“送一程”。因此,政府将给升级企业提供具有“含金量”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

  另外,在财政资金支持上,企业在3年内对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明确被列为培育对象和新上规企业在环评等方面的费用,3年内按其标准减半收费。

  目前,该省已有6267家小微企业被确定为重点培育对象,预计到2015年增至10000家。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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