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金所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操作指引》,其中明确指出,单个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5%的,应当向交易所履行报告义务。前5名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的、前10名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20%的,交易所可要求客户或者会员履行报告义务。
所谓单边持有,即单向地持有做多或做空的单子。分析人士指出,单个客户的单边持仓量太大的话,容易存在违规操作或黑幕操作等不可控状况,形成市场风险。
(责任编辑:邢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