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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盟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达1.4万亿元

2013年09月05日 07: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年来,央行与多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达14000多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我国与越南、老挝两国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并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2009年至2013年6月末,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1200多亿元,数量逐年增加。人民币与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泰铢实现直接交易。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与东盟地区金融合作,积极参与东盟+中日韩(“10+3”)框架下的区域货币合作,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的可操作性,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总规模扩大至2400亿美元。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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