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网站29日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从统一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标准、严格数据库质量检查和成果汇交、明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职责三方面作出规定。
《通知》要求,在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各地要补充完善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对图斑实地现状进行核实、调整,确保数据库图数地一致。同时,以县为基本组织单元,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纳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
县级基本农田数据库要逐级汇交到国土资源部,部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疑似图斑,将按比例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批准后4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资金可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