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21日称,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人民银行决定将信托公司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人民银行同时透露,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委托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方案,拟将其信息尽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据悉,对于已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人民银行将要求其报送全部贷款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等。对于尚未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将加快接入进度,实现对信托机构和信托贷款业务的全覆盖。
人民银行表示,将信托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自身风险管理,也有利于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证券日报 闫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