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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容 可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2013年08月29日 08:17   来源:今日早报   

  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这是高层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两次就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作出部署。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于7月份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发市场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容的猜测。

  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作为创新性的直接融资方式,能实现资本市场多个子市场的相互连通,促进金融资源在整个金融市场当中的流动性,增强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举措,可以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份额,而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则仍处于初级阶段。资料显示,我国自2005年启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在2008年至2008年期间,共有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发行了17单产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有所停滞。2011年再度重启后,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机构在内共有6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得发行。

  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如何平衡创新与安全至关重要,而本次会议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会议确定,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一要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二要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设。三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资料显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8年来运行良好,并未出现违约和现金流中断情况。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896亿元规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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