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阿里集团日前向港交所提出了一项“创新方案”,希望沿用公司目前实行的合伙人制度,保持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的稳定性,而阿里股东雅虎及软银,都支持合伙人有过半董事提名权的安排。目前港交所对此提议尚无明确回应。
与通常所说的合伙人制度相比,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有所不同。据了解,该制度自2010年开始在阿里管理团队内部推行,成为合伙人必须满足“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管理能力及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的条件。合伙人的人数无最终限制,以保证组织的多样性和可传承性。
在此之前,阿里集团的18名创始人于2009年辞去“创始人”身份。阿里巴巴集团当时称,从创始人制度到合伙人制度的过渡,是阿里文化和价值体系的一次重要变革和升级。它将会使阿里巴巴从一个有组织的商业公司,变成一个有生态思想的社会企业。去年以来阿里数次调整企业架构,试图建立生态化的组织思想和文化。今年年初,阿里将公司调整成立25个事业部,分别由各事业部总裁(总经理)负责。
某投行一名中层官员表示,合伙人制度引起的风波,更多是企业管理者尤其是抱有感情的创始管理者与投资者在扳手腕,“投资者希望更大程度上掌控企业,即使这对企业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不利。”
市场普遍认为,阿里巴巴集团将在年底前上市,估值高达千亿美元。不过,阿里巴巴方面一直称,公司尚未选定上市地点和上市时间,也没有确定将聘请多少投行帮助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