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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租地”参股游资“种房”牟利

2013年08月28日 07: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每平方米违法建筑,成本仅需几百元,拆迁时可能套取几千元赔偿款。由于巨额利益诱惑,一些“公司化”运作的“种房”专业户与村民进行“利益捆绑”,甚至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形成“种房”黑色利益链。

  柳州市郊社湾村,数十栋新建筑突兀地矗立在村里,这些建筑有个共同点:体积庞大,楼高五六层,内外都没有装修。

  “传闻这里将建设一座大桥,这些建筑都是近期突击抢建的,已被查实将强制拆除。”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副局长曾令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些村民租地给“公司”,然后由“公司”专业“种房”,企图套取高额补偿。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何焕全说,现在哪里规划重点工程,违法建筑就在哪里滋生蔓延,因为这些人认为“种房子”远比种庄稼赚钱。

  在重点项目面临拆迁的地段,部分人家并不富裕,却能在房前屋后“种”出上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柳州市荣军路道路扩建项目中,一份“种房”合同揭开其中秘密:先由“操盘老板”出钱给拆迁户加盖房屋,在政府支付拆迁补偿后,拆迁户与“操盘老板”分成。

  在柳州市建设北外环路消息传出后,市郊鹧鸪村六组数月间新增2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以每平方米200元造价计算,仅一个村民小组游资“黑金”就达400万元。这一项目只得调整线路以避开“雷区”。

  去年,柳州市柳工大道旁的羊角汶屯冒出53栋违法建筑,最终查证就是外地游资投资兴建。

  柳州市重点工程滨水大道规划建设区域,也被违建者也打起了算盘。仅一年多时间里,柳州市城中区河东村二洲岭河岸的香蕉林“长”出了10多栋违法建筑。

  “这些违法建筑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专业公司’的影子,这些公司根据项目规划信息,农民出地、‘公司’出资,合作‘种房’,企图从中获取高额收益。”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彭平义说,还有专业的“野马工程队”承包工程建设,用单砖薄板堆砌根本无法住人的“楼脆脆”,节省建筑成本、提高“种房”速度。

  “那些抢建的房屋样式都差不多,材料也相似,乍一看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这是专业的‘野马工程队’的‘杰作’。”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拆除时,钩机一碰,整座建筑即坍塌。有村民用顺口溜讽刺道“房顶无钢,地上无桩、墙面无窗、砖缝无浆……”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一些“种房”专业公司已形成跨市、跨区域的产业链条,资金实力雄厚,“种房”已职业化。在“种房”过程中,“种房公司”还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拉拢并形成“利益捆绑”。柳州市日前就查处了一起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中,通过内外勾结建设违法建筑,骗取高额补偿款案件,9名公职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在“种房”利益链中,农民负责出地“种房公司”负责出钱,等到政府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后,被拆迁户再向“种房公司”返还抢建成本,并平分巨额的“投资利润”。

  对于这种现象,柳州市坚持“两鬼”一起打:一方面,打击那些专门出钱、教唆土地所有人搞违法建筑,试图从非法经营、征地拆迁补偿中谋取不法利益“外鬼”;另一方面,严查机关单位中接受别人利益输送、或给违法建筑开方便之门的“内鬼”。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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