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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取消QDII资金汇出入币种限制

2013年08月28日 07: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促进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和简化了相关外汇管理程序,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外汇管理政策进行归并和整合。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资金汇出入币种限制,扩大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二是取消结汇、购汇审核,简化额度申请材料;三是统一额度管理要求,对各类合格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统一实行余额管理,即境外证券投资净汇出额不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四是强化统计监测,充分运用电子化信息手段,加强对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和事后监控,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合格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证券等投资的需求。

  (证券日报 夏青)


(责任编辑:代思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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