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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未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干渴农田谁来保

2013年08月27日 08:42   来源:浙江日报   

  7月以来,60年未遇的晴热干旱天气袭击浙江,给人们生产生活带了巨大影响,其中尤以农业灾情为甚。据省防指截至8月15日16时的统计,我省11个地市90个县(市、区)中有81个受旱,作物受旱面积696万亩,其中干枯面积合57万亩;因旱饮水困难人口75.8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大牲畜11.8万头。

  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抗灾救灾,努力将高温干旱造成损失降到最低。但是,在大面积的灾情面前,仅靠救助、帮助还是难以弥补广大农户损失。农业保险这一市场手段,再次为各方关注起来。

  我省从2006年开始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至今已经试行了7年。但这一次,它却在这场旱灾面前遇到了尴尬。

  范围受限,保险难保旱灾损失

  章锦标是永昌街道樟二村的种粮大户,种粮面积560亩。抗旱抗了一个月,章锦标还是没能保住部分连作晚稻。“差不多有100亩的连作晚稻晒死绝收了。”章锦标在无奈中突然想起自己的水稻曾经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这样的灾情是不是能够给予赔偿?水稻保额每亩有400元,如果能理赔一部分,这点资金也能投入灾后自救。

  为了减小损失,章锦标专门跑了一趟街道办事处,但得到的答复让他有些失望: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包括旱灾,不能得到理赔,无法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雨露。“基地全年作物有水稻、油菜、小麦等,全都参加了保险,一年保费有1600元,现在作物没了,保费也算打了水漂。”老章很无奈。

  同样的无奈写在各地农户脸上。在宁海县胡陈乡,18个村共有6262亩水稻受灾,比例占到了全乡水稻种植面积的92%,其中绝收面积达2100亩,接近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尽管这些水稻将近90%都参与了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但是保险范围也不包括旱灾这一项,理赔无望。

  对保险难保旱灾问题,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王京军解释说,我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保大灾为主,浙江大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洪涝、主要病虫害等,当初制定政策时征求过农户、专家、保险公司等各方意见,考虑到浙江水源地多,灌溉条件好,农户也认为干旱并不多见,所以没有将旱灾纳入保险范围。

  双管齐下,探索扩大保险范围

  那么,今后政策性保险会不会将旱情纳入到保障范围呢?

  据了解,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亏损,高成本”的特点,完全凭借一方力量很难延续,需要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与农户、专家、保险公司各方调研和协商基础上决策。目前,浙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农户适当交纳保费、自愿投保,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经营。

  对于今年高温干旱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省里已经派出多路调查小组,分赴各地实地摸底。王京军介绍表示,将在摸清全部灾情基础上,尽最大能力给予农户大灾救灾的补贴支持。下一步将在“农民可接受,财政能承受”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研究高温旱灾纳入明年的政策性保险事宜。

  当然,旱灾险能否真正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有许多现实因素需要解决。有专家担心,就凭一年旱情确定保险显然不够客观,如果今后多年都不出现,将旱灾加入保险种类很可能会提高保费的价格,导致一些农户负担加重。

  除了农民意愿之外,道德风险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农险部有关负责人王铮告诉记者,与台风、洪灾、虫灾等导致迅速发生发展的灾害相比,旱灾有灾情缓慢、可抗的特殊性。如果有了旱灾险,就会导致农户有可能会因为觉得有保险可以理赔,就不再去积极抢险而是等待赔偿金;而一些积极抗旱的农户却因为损失较小而没有进入理赔范围,总的一算比消极抢险的“收入”反而低,这就造成了不公平理赔的现象,久而久之会导致更深层的负面影响。

  完善机制,保障农户灾有所偿

  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农民常常会“一灾致贫”,因此开展农业保险有助于农民化解生产风险。作为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浙江省是国内率先探索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省份之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切实感受到农业保险“避风港”作用。据统计,目前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已扩大到33个,保费规模近5个亿,全省参保农户已经达到211万多户,7年来全省农保赔付金额达9.65亿元。

  当然 这个农业的“避风港”仍有不少问题亟待完善。

  从农户角度来看,许多农民朋友对农业保险以及保费补贴政策的认知程度较低,且存在认知偏差。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此外,目前“低保费、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政策也削弱了农业保险对农民的吸引力,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无法满足部分有支付能力的农户对农业风险的保障需求。对此,专家指出,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应该适度推进“产量保险”。这将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深入开展,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的目标。

  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实际操作困难,农业保险具有很高的业务风险。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相比较,目前政策对保险公司的激励不足,保险公司缺乏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定损困难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王铮说,农作物每一个品种都有各自的特点,它们的抗灾害能力和农户护理的精细度也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投保的风险难以统一,给定损理赔带来麻烦,成本极高。要解决这些纷杂问题,必须建立完备的数据库和研发适合我们的定损数据模型,以客观的数据和方法来说服农户。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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