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发酵已近一周。随着监管层的调查接近尾声,如何对此事进行定性至关重要,人们尤其关注光大证券在事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之嫌。
根据证券法,内幕信息包括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等内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也可定性为内幕信息。8·16事件中,光大证券早盘错误买入72亿元权重股股票,推高了市场价格,在下午2时20分向市场公布之前,此信息当属内幕信息。
而关于光大证券做空股指期货是否属违法违规行为,这取决于光大证券建立股指期货空单仓位究竟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实际上,光大证券在公告之前就已大举做空,16日用于对冲而新增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总计7130张。虽然公司有止损的解释,但的确是利用未公开信息来避免自身损失,难逃内幕交易的嫌疑。
那么这7130张空单在市场了解真相后是否仍然能够成交呢?
空单成交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场对利好的猜测,很难想象,在获得光大证券的公告之后,还有谁会去对冲其巨量空单。
根据2012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由此看来,光大证券要付出的代价恐怕不止是总裁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