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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三公经费”今年各省至少两成市县需先行

2013年08月22日 07: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工作,今年将更进一步。

  昨日 (8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基础上,2013年财政部将进一步指导地方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

  再出具体时间表

  财政部表示,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各省2013年选取地区名单应于8月30日前报财政部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区及部门要按照李克强总理 “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可以有效监督政府”指示精神,结合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主动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这是继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 “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要求之后,再次对地方公开“三公经费”提出具体时间表。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财政部最新的通知是对国务院一系列要求的细化。地方“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和范围要求更明确,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这也显示出领导层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坚定决心”。

  专家建议分步走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从中央层面看,自中央部门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至今已连续4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今年还首次实现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江苏、江西、海南、青海等省份将除涉密单位外的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公开。

  就此次地市和县级“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并未直接扩展到全部地区,而采取分批公开的措施,李文海称,分步走既能避免矛盾集中爆发,也能有效保证公开数字的准确、真实。“采取分步走和慢慢来的办法,有利于为地市级和县级政府规范‘三公经费’提供时间和空间,同时在20%先期公布‘三公经费’的市县政府中肯定也会有榜样和教训。”李文海说,这也为后期公布的政府提供有利参考。

  可以佐证的是,清华大学日前发布的 《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仍然很低,即使排序在前三十位的市级政府的财政公开情况也远未达到良好披露的水平。

  “无论是推进财政信息的全公开,还是强调财政公开要亮‘细账’,核心都是推进建立节约型、廉政透明的服务型政府。”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让群众监督对政府花钱形成压力,在当前财政收入低增长形势下,有助于更好把钱花好花到实处。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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