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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证券杀入资管第一梯队 靠新品冲规模成本高不划算

2013年08月21日 07: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恒泰证券杀入资管第一梯队

  相关负责人称靠新品冲规模成本高不划算

  目前国泰君安资管、东证资管、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华泰证券位居集合理财规模前五位

  今年上半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呈现井喷式发行,多家券商资管规模迅速扩张,从中涌现不少“黑马”。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目前在集合理财规模方面,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国泰君安资管、东证资管、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华泰证券。

  恒泰证券无疑是最大的一匹“黑马”,目前该公司旗下有产品23只,资产合计149.3亿元,已经跻身资管规模第一梯队的行列。

  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恒泰证券三只偏股型老产品今年以来业绩下滑;“创富1号”因涉嫌违规融资被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典型案例予以点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恒泰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胡敏。

  跻身资管规模第一梯队

  今年上半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几乎是逐月攀升,尤其是5月份,发行数量高达181只。在6月份停发大集合的背景下,券商发产品冲规模的“野心”也表露无疑。而规模膨胀快的券商,这种“嫌疑”也就更重。

  胡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则否认了这个说法:“实话说,公募资格并不值钱,现在有这么多的基金公司,而赚钱的只有10多家,通过发新产品冲规模成本也很高,这么做不划算。”

  胡敏介绍:“恒泰证券今年以来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引起了市场的一些关注,主要集中在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上,从年初到现在,发行并成立了17个小集合(总规模约90亿元),3个大集合(总规模约39亿元),而前两年累计才发行了4个大集合(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

  他笑称:“就算冲规模,也不需要冲这么多。今年上半年我们确实发行了一些较大规模的产品,都是债券型,跟工行和建行合作的。此前一些产品的口碑和业绩也不错,加上好的渠道,也赶上发产品的好时候。”

  数据显示,恒泰证券3月份发行恒泰稳健增利,募资24.24亿元;4月份发行恒泰稳健优化,募资13.43亿元。与今年上半年众多新发产品相比,规模较大。

  胡敏表示:“归纳密集发行产品的原因,主要是自去年年底以来,证监会鼓励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并修订了相关法规,实施了新的一法两则,产品设立形式也从审批制改成了备案制,集合理财产品设立的周期大大缩短。另外,新的一法两则放宽了投资范围,从以前的只能投资股票和债券放宽为可以投资众多金融产品,还可以采用结构型的产品模式,应该说新的一法两则激发和调动了市场客户的潜在需求,使得券商有条件争夺原有银行理财客户。发行这些产品与争取开展公募基金资格没有直接关系。因为,申请公募基金资格需要的集合产品管理规模,我们早已经超过。”

  涉嫌为关联方融资

  然而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一些问题。

  据悉,7月底,在深圳召开的券商创新业务座谈会上,“创富1号”作为违规融资的典型案例,被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予以点评。

  7月中旬,恒泰证券公告称,恒泰创富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3年1月16日起开始正式运作,存续期为3年,由于委托人的预约退出致使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委托人不足2人,因此本资产管理计划于2013年7月17日提前终止。

  如此算来,“创富1号”仅“存活”了约半年时间。

  记者翻阅“创富1号”二季报发现,二季度该产品净值增长率为1.87%,成立以来净值增长率为3.4%。该集合计划在本期并未持有股票和基金,债券投资方面,按市值占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三名债券为12中昌债,市值占净值比例为96.0997%;11华微债,占比为0.5059%;11万家债,占比为0.0982%。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96.5%。

    可以看出,该产品的资金几乎全部用于投资“12中昌债”,“12中昌债”是中昌恒远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款中小企业私募债,该产品市值占净值比例已经高达96.0997%。也正是这项投资使得“创富1号”涉嫌违规,为关联方融资。

  问题就出在“融资关联方”和“7%的限制”上。

  先来说“融资关联方”,业界对融资关联方的界定有两种:一种是与融资方或业务部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对象,如公司股东、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等;另一种是与融资方有相当业务往来的客户或对象。

  胡敏介绍:“‘12中昌债’的发行方中昌恒远控股有限公司是恒泰证券的第11大股东,持有3.4%股份。监管层认定第11大股东也为关联方,所以我们也就马上终止了‘创富1号’。”

  事实上,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关联方的界定都是难题,而且还涉及到直接关联和间接关联,界定起来就更加复杂。

  “7%的限制”已过期

  对于“7%的限制”,在2012年10月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前款所述证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7%。”

  而根据今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令规定,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关于关联交易7%的限制在今年6月份已经被取消了。但“创富1号”是在今年1月份开始运作的,所以当时还是适用于“老规定”。

  对此,胡敏表示:“‘创富1号’的问题是超比例买入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未及时披露,创富1号的资金来源是客户资金,不是公司自有资金,没有违法。同时,根据原一法两则,集合产品买入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应不超过产品净值的7%,同时还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由于我们经验不足,对“关联方”的界定把握不准,没有很好地遵守上述规则,好在我们发现问题后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终止了产品,并确保客户利益没有实质性的损失。另外,根据2013年6月26日最新颁布实施的最新版一法两则,对上述关联交易7%的限制要求已经取消,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保护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下都是可以进行的。”

  产品业绩下滑

  股票选择以大盘蓝筹为主

  除了之前提到的产品涉嫌违规,一些产品业绩也出现了下滑。数据显示,上半年恒泰证券旗下的偏股型产品的业绩表现不甚乐观。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恒泰先锋1号、2号、3号今年以来回报分别为-6.52%、-6.76%、-5.38%。重仓金融等大盘股或许是其业绩不佳的原因。三只产品今年以来一直持有中国平安、中信证券等金融股。恒泰证券的三位投资经理管理的混合型产品在同类产品排名均在170名之后(总数为181)。

  胡敏表示:“上半年公司旗下偏股型产品投资业绩不甚乐观,跟重仓股有一定关系但不是主要原因。先锋1号、2号在2012年和2011年都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年度行业排名都进入了前30位,曾取得了不少市场上授予的荣誉,客户对恒泰产品的投资能力有一定的信任度。我们的投资理念是‘有效控制风险,追求稳定回报’,我们一直保持稳健的投资风格,在股票选择方面一直以大盘蓝筹为主,如去年的民生银行,今年的中信证券和中国平安,但由于今年市场风格暂时转向中小盘,与我们的投资理念和风格不太一致。但我们没有轻易改变风格,下半年刚刚开始,我们拭目以待。”(证券日报 李 文)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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