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分业监管模式下,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能够防范金融风险扩大,同时也意味着金融监管体制的转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这种协同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将为下一步的金融创新、金融改革、金融管制的放松做了一种制度架构的铺垫。”董登新认为,在分业监管的基本架构下,金融监管的难度和成本都很高,有必要将金融业的所有监管机构联合起来,协同作战,针对分业监管边界比较模糊的地带,通过联席合作的监管来解决边界的划定,实现监管更有效的覆盖,使整个金融监管体系不留死角。
董登新还指出,这种协同合作的监管制度应将它常规化运作起来,才能真正产生实效。(证券日报 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