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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浮动业绩报酬不靠谱 或只是产品宣传的噱头

2013年08月19日 08:15   来源:滨海时报   

  理财产品超额收益被银行“独吞”一直为人们所诟病,近日,某银行发行一款理财产品,其超额收益分配模式由银行独吞转为与投资者分成,超额收益归银行的“霸王条款”出现了松动。业内人士提醒,“浮动业绩报酬”的方式只是产品宣传的噱头。

  据了解,该款产品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投资期限为365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5%至5.4%。此外,该产品增加了浮动业绩报酬,当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5.4%(含)时,银行不收取浮动业绩报酬;对高于年化收益率5.40%收益部分,银行按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而此前,一般银行均规定,理财产品超出预期收益部分归银行,投资者得到的仅是预期的最高收益,而低于预期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则由客户独自承担。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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